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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游县模环乡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龙游县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龙游县模环乡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TSZC2022-015

项目名称:龙游县模环乡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全部工作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3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递交1.1本项目实行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交易,响应方应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方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1.2响应方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响应方抓紧时间办理。1.3响应方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4本项目采用实行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交易,响应方无需到现场。在截止时间后凭CA数字证书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方的联系电话在开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造成的后果由响应方自负。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3.质疑和投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下载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9003002000。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磋商响应方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政策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一)中小微企业根据财政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浙财采购【202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不属于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中型或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中型、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1.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监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二)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四)说明:若响应产品制造商属中小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其响应产品的响应报价扣减10%后再计入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

地 址:龙游县金星大道18-12-13(晨北小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7045015

质疑联系人:15257052687

质疑联系方式:15257052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4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13889

质疑联系人:陈惜明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767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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