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新昌县高新园区长安棚场地平整工程1号堆场弃渣所有权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越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
正式披露

新昌县高新园区长安棚场地平整工程1号堆场弃渣所有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04.00 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2-03-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3-22
交易机构 联系人:朱女士 | 联系电话:0575-86291691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新昌县高新园区长安棚场地平整工程1号堆场弃渣所有权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为新昌县高新园区长安棚场地平整工程1号堆场弃渣所有权。弃渣预估方量约184879.4立方米,现存放于澄潭街道山支头村长安棚自然村,场地范围内实际弃渣装载量与参考总量可能存在误差,受让方应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弃渣区域周边道路复杂,运输过程经过周边村庄和厂区内部范围,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挖装载,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含数量)为准,实际弃渣可能包含有淤泥、剥离物、风化层、宕渣、杂填土、建筑垃圾等,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买成交价。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俞伟,联系电话:13185586161,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龙山村大坪岗1号。7、特别提醒:因“浙交汇”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场监督、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浙交汇”平台系统通知各竞买方。各竞买方承诺自愿服从该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科创中心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62468453116XJ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另行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新昌县弘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科技支行,银行账户:201000233758606)。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期满且由转让方委托的新昌县弘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审核完毕后,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无息返还。3.项目工期:施工限期60个自然日(包括完成标的装卸、运输及场地清理等工作)。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装卸、运输及日常管理。(项目工期从转受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委托方、受让方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接到委托方书面通知之日开始计算)。4.该标的成交并转受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委托方、受让方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须在接到委托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进场装载运输。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受让方应安排不少于2台360以上挖机,15台以上运输车辆,以及不少于1名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运力充足、管理到位。如因受让方工作不配合或未确保足量的工作人员、装载机械和运输车辆导致运力不足的,委托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施工期限5天以内(包含5天)扣除1万元/天,超过施工期限5天以上10天以内(包含10天)扣除2万元/天,超过施工期限10天以上,委托方有权作受让方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收回该标的。如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造成延期的,可酌情适当延长工期。5.该标的成交并转受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委托方、受让方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需在委托方要求的项目工期截止前内完成装载、运输及场地清理等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施工或影响项目进度的,委托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装运期限及相关要求,受让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弃渣运输工作,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6.该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7.本次竞买标的的场内装载、场外运输及资源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资源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8.受让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运输过程及其他相关工作需符合交通、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为工作人员和工作机械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冲洗池、沉淀池等相关环保清洗设施,满足工作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9.受让方在装载及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车辆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处理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污染物清理工作。10.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委托方将向受让方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11.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包括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委托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其他

    1e17424f1b6e3ccc4d4d811944e6212.png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0575-86291691
    传真 邮箱 551201704@qq.com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77号华汇科研设计中心10层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13185586161
    传真 邮箱
    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龙山村大坪岗1号 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