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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廿三里街道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标的1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公告内容

(C14)2022年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公开出让

项目编号

QT20220308C14

标的物基本情况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共计2个标的,设定自行车投放总量为1600辆,每个标的可投放800辆(电动自行车的购买、维修、保养、投放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目前共规划200处停车点。本次出让项目竞得人须按要求将电动自行车投放于指定位置,出让方将根据《廿三里街道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办法》对竞得人进行考核,出让期为3年(受让方有3个月准备期,不包含在出让期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交易方式

网络公开竞价 (竞价网址:www.ejy365.com)

交易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或运营等相关内容。

(1)报名人应具有正在履约的国内县级及以上城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城市2个城市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报名人所配备的智能充电柜拥有产品介绍并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检测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3)报名人准备投放的车辆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提供整车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提供产品合格证;(4)截止报名申请递交当日,报名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一家共享电动车企业只能单独参加报名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每个报名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

3、报名人须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报名人,不得参加本期所有标的的竞价(请意向报名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4、报名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起始价

本次公开出让设第一年经营权出让起始价96000元/标,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保证金

本次公开出让设竞价保证金2万元/标的。

交易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要求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

(1)注册:登录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身份选择“竞买方”),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价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最后提交审核。报名人须将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361729748@qq.com)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稠州北路505号6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9-89906608(陈先生)

(3)保证金交纳:2万元/标的,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交,代交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项目名称,例如:“ (C14)廿三里共享电动自行车”。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

账 号: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交纳竞价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申请、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3、本期项目所交竞价保证金不可共享通用,即报名人交纳某标的竞价保证金后,仅可参加该标的竞价,不能参加其它标的竞价;如须对多个标的进行报价,须交纳相应标的竞价保证金。

4、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2022年3月7日上午8:00同时开始;

2、延时竞价:2022年3月8日上午9:00第一个标的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2022年3月8日14:00第二个标的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交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到交易所(稠州北路505号6楼交易大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1)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若是委托代理,还须携带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若竞得人报名时未提交纸质资料,则还需要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纸质版。

成交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

1、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3月15日16时前)向交易所交纳第一年经营权出让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第一年经营权出让成交款*3%的服务费等。成交款交款账户同竞价保证金交款账号(即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2、本次出让标的的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按第一年经营权出让成交金额的20%收取,不计利息,于出让到期时,经出让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

3、竞得人自第二年起,出让金交纳依照合同直接交至出让方。

4、合同签订:竞得人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5、按照合同中所列出让起始日前按标的物现状办理手续。

特别告知

1、本次经营权出让期内,出让金不递增,一年一付。

2、出让期内,如规划建设或政府建设需要,出让方需更改投放地点的,受让方须无条件配合,不视为出让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受让方的损失,出让方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出让期内该地块里面的安全、消防、保洁等方面归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拟投入车辆须有禁止16周岁以下65周岁以上用户注册规定,实行实名注册,有站点语音提醒和安全行驶语音提醒;须提供完善的保险体制,每辆车10万元第三责任险;必须设置电子围栏定点借停车(电子围栏由受让方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车辆必须拥有浙江省内电动自行车牌照及配备AI智能安全头盔(安全头盔符合GB24429-2009标准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免押金骑行,不得收取用户押金;公司营运基础数据需接入街道四个平台;须无条件服从《廿三里街道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办法》。

其它事项

1、本期项目的所有竞得人,经查实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受让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应维护好场地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4、本次出让标的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协议要求使用场地,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让。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让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受让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出让方给予协助。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受让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出让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让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让方提前通知受让方,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让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受让方的损失,出让方除退还受让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出让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6、受让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让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经营权出让场地均以现状出让,受让期间出让方不负责场地的修缮。经出让方同意,受让方在不改变场地结构前提下,可以对场地进行修缮。出让期间由受让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让方所有,不得拆除。

7、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应在限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8、若由于竞价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9、交易所提醒竞价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10、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1、本次项目由出让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价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价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2、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

1、竞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价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价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3)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除违约责任条款确定的具体情形外,竞价人未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受让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4、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5、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价报名。

6、出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出让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电话:0579-89906608(陈先生)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公司微信号:ywcqjys

委托单位(出让方)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办事处电话:15005792236(吴先生);

附件下载

电动自行车停车点分布图.zip 廿三里街道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办法.docx 授权委托书.doc

附则

1、竞价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价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价人。

2、《授权委托书》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价人可到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请点击网址竞价报名:https://www.ejy365.com/info/22065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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