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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浙B97RD1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1日10时至2022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工商银行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gf.trade.icbc.com.cn/assethandle/sfpmIndex.html?channelId=201906130000000662,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B97RD1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厂牌型号为别克牌SGM6521ATA,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SGUA83B6CE044512,车身颜色为灰色,发动机号122630213,环保标准为国IV,座位/排量为7/2997ml,燃料种类为汽油,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12-21,车辆出厂日期为2012-11-23,已使用年限为8年8个月,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保险终止日期2021-05-13,检验有效期止2021-12-31。累计行驶里程222384km。外廓尺寸为5256*1878*1800mm(长-宽-高)。5门7座MPV,多功能方向盘,手自一体,一键启动,遥控钥匙,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定速巡航,中控彩色屏幕,全景天窗,真皮座椅。1.机动车状态:查封。2.违章记录: 经“宁波公安交警信息网”查询截至2021年08月09日交通违章记录:共3条,扣3分,罚款300元;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3.是否抵押:不详。4.电瓶缺电,车辆搭电后可以启动,发动机变速箱运转正常,车况一般。车辆外观有刮擦,瑕疵,内饰发霉。车辆发动机有过拆装辅料维修、更换。发动机号、车架号经核对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建议车辆正常上路前进行整体保养、检修。

违章未处理,罚款由买受人承担。停车费由卖方承担。

起拍价:6.65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0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3月21日(10:00-10: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83-19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400-883-1966、18268588446或登录访问www.zrxff.com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税费交付按照法院规定。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标的物原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停车费除外),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竞买人参拍前,请自行了解本地车辆过户要求,如因排放环保标准等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59182585。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竞买人必须至线下工行网点办理工行卡和网银U盾,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首次使用工行融e购司法拍卖平台,缴纳拍卖保证金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点击标的物页面“点击并缴纳保证金”按钮,根据提示开设保证金账户。开设完毕,即可再次点击标的物页面“点击并缴纳保证金”按钮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2022年4月1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9558853901002199375),并在2022年4月18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101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并征得法院许可,并按法院要求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工商银行融e购竞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洪续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82626(黄法官)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82585

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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