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此次采购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此次采购方式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1、
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的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如分支机构中选,我司按其应答文件的授权规定与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应答方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1年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未列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参选方需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6、应答方需具备供应品牌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牌的经销授权代理资质,应答方所提供的经销授权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其经销授权保持持续有效,且应答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授权资质真实合规。
7、供应商应承诺其供应的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不得涉及侵权及串货,否则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需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按国家三包提供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售后对接人,如遇特殊问题,需供应商介入协调。
9、供应商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均是原装正品、原封未拆箱未拆贴、未激活。符合国家及厂家质量标准的合法、合格产品,具备在市场上销售流通的所有手续,符合国家《移动电话机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需应答方提供产品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