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2月23日 |
项目概况
钱塘区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XQ-GK-2022-026
项目名称:钱塘区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钱塘区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需要采购一套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主要用于河道水质摸排、入河排污口排查、水质日常监测、应急监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将设备、材料全部运抵采购人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运维服务期为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4楼第三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52209&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9685a4e093b411ecadafa38fc74c0a3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说明: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B.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A.适用对象: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B.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具体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登陆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C.申请方式和步骤:(1)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钱塘区财政金融局合作的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2)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3)相关合作银行联系并审核供应商及相关中标信息,办理相关融资事宜;(4)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标注合同为信用融资合同,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5)采购人应及时将信用融资合同提交财政金融局备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769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桑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906695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981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钱塘区义蓬街道金蜂二路2-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14864318
质疑联系人:程婕
质疑联系方式:199066366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5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2987260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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