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WGCZB22017)宁波前湾新区十塘、十一塘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2月23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前湾新区十塘、十一塘提标改造工程, 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1-330252-04-01-332255,招标人为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杭州湾南岸宁波前湾新区北部浅滩上。
项目规模:本次宁波前湾新区十塘、十一塘提标改造工程全长13.625km,主要包括以下三段海塘:1、四灶浦西侧围涂横堤(2.175km);2、陆中湾两侧围涂西直堤(2.85km);3、陆中湾两侧围涂横堤(8.6km)(以西区节制闸为界分为Ⅳ号和Ⅲ号横堤两部分,长度均约为4.3km)。本次海塘安澜工程实施后,海塘设计防潮标准均提标至1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按允许部分越浪量设计。
标段划分:1个。
估算总投资:9473.55万元。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水保、环评以及满足工程要求的信息化和按规范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其它工作。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13.625km海塘提标改造、绿道工程建设、海塘智慧水利建设、安全监测、标准化设计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4.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测量按照设计要求自行安排进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①、②或①、③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再与其它投标单位联合,同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主设计师必须由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勘察负责人必须由勘察单位的人员担任。
①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勘察分项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5.3主设计师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5.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资格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5.5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6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相关信息;
5.7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勘察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5.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03月02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使用 CA 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 CA 证书在有效期内,CA 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 200 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 100元),售后不退。
6.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补充文件。
6.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6.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6.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 ,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予以拒绝。
7.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投标保证金: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
①银行电汇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14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GCZB22017)。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63671194836
②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03月14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03月14日(含)前办理 。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03月14日(含)前。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89388843)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7日上午9时30分。
8.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投标人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9.3本招标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9.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四灶浦水库南大堤1号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缪工
电话:0574-89384697 电话:0574-63086120
传真:/ 传真:0574-630861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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