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自行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江东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2月22日 |
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公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总量、结构、分布、流入流出以及住房等方面情况,获得了丰富详实的人口信息数据。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分析和研究普查数据,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人口普查的社会效用,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义乌市统计局。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不面向个人。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见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三、选题方向
投标单位原则上从招标单位拟定课题中选择,也可以根据自身科研优势,结合社会关注的人口变化热点、重点问题,提出与招标课题所列方向有关的课题申请(见附件2)。
四、程序步骤
1.自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投标单位请下载《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报书》并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和《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信息表》(见附件4)报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电子邮箱106036024@qq.com,邮件名“义乌七人普课题+单位+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申报书一式7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可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2.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专家组,对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署承担课题研究合同。
3.中标课题要求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课题管理及经费
中标课题应当在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1-2万元的经费资助,并在课题合同签订后先行预拨启动经费5000元。中标单位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参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给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2019】9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4号楼415室(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邮政编码:322000 。
联系人:蒋文伟联系电话:85410009,13757906665
附件:1.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2.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标课题参考
3.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请书
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义乌市统计局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
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科学、规范管理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项目(以下简称课题),促进普查资料开发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的社会效益,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工作,在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人口普查资料课题研究。
第三条 人口普查课题组织和管理工作,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设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专家组,负责课题研究的评审、鉴定工作。
第二章 课题申请和立项
第五条 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依据我市现阶段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选择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人口及相关重点和难点问题,经过讨论确定《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方向》,课题申请单位原则上依据《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方向》申请,如特别有研究价值的也可以提出课题研究方向以外的课题申请,其评审办法将与前者一致。
第六条 课题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各研究单位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 课题招标面向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不面向个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课题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
(三)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作为课题负责人有应结而未结的统计系统课题的,不得申请。
第八条 课题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地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报书》。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第九条 课题申请人提交的选题和课题设计论证必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大小和难度,必须同研究力量和条件相适应。课题研究要体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特色,鼓励运用先进的经济统计、社会统计及数学分析方法。
第十条 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组织和指导,并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承担信誉保证。
第十一条 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在“义乌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予以立项的课题信息。未通过评审的课题不另行通知。
第三章 课题实施和管理
第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收到立项通知后,应当及时启动,并保证课题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分派专人进行联络,掌握研究进度,必要时要求课题研究单位上报阶段研究成果。
第十四条 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不得以过去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课题成果。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终止或撤销课题:
(一)研究成果(包括最终研究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二)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 研究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
(四)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五)未使用任何人口普查数据,或者研究内容与人口普查资料无关;
(六)与批准立项的课题论证材料严重不符的;
(七)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
(八)同一选题已在国务院或者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招标中立项的;
(九)其他违法、违纪及违反义乌市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情形。
被终止或撤销课题的研究经费及全部资料应当送还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被撤销课题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与普查相关的课题。
第四章 资料提供和使用
第十六条 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向课题承担单位提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汇总资料,纸介质资料待编印出来后提供。
第十七条 在研究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其他人口普查资料,可书面提出申请,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 研究中需要的非人口普查资料,由各中标单位自行收集,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
第十九条 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所有人口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承担的课题研究中,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第五章 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和版权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应当按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立项课题,并将研究材料和最终成果一式7份和电子文档(WORD版)1份按规定排版格式报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课题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聘请专家,采用通讯评审及会议评审形式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发布结题文件。
第二十二条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工作,遇到评审本单位的研究课题时,要实行回避。对评审过程和未公布的评审结果必须严格保密。对于违反规定和泄密的,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课题的版权为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所有。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可以使用课题所有的数据和资料,并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提炼等编辑加工。研究成果未经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同意发表的课题论文,应注明“属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课题”字样。
第六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开展,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资助第七次人口普查资料课题经费,课题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课题经费。
第二十五条 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各项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
(二)有利于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三)有利于吸引和邀请相关专家为普查事业服务。
第二十六条 课题经费分两批拨付。课题立项后,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一定比例的启动经费;课题完成并经评审结题后,拨付剩余部分。对不能按时完成或不能结题的要追回预拨经费并作相应处理。
第七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课题开发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2 月 22 日起施行。
附件2
义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标课题参考
| 序号 | 研究方向 |
| 1 | 义乌市人口结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 |
| 2 | 义乌市农村人口素质提升和乡村振兴研究 |
| 3 |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与义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研究 |
| 4 | 义乌人口现状与“十四五”产业协同研究 |
| 5 | 义乌多孩生育特征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
| 6 | 义乌城市人口规模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研究 |
| 7 | 人口变化与教育资源供给需求分析 |
| 8 | 义乌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关系研究 |
| 9 | 义乌人口发展与人才政策研究 |
| 10 | 义乌人口婚育推迟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附件3
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
课题申报书
|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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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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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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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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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申报者承诺书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如申报成功,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力求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承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属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所有。需投寄其他报刊发表时,应事前征得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同意,成果发表时标注“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课题”字样。
我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数据保密规定,对义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普查数据资料只用于中标课题研究,不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如违反愿接受有关纪律处理。未按要求完成课题开发的,承诺退回课题经费。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管理办法》和本说明。
二、《申请书》编号由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三、本《申请书》一经批准即行生效,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些条款,需经义乌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课题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无论中标与否,凡递交的《申请书》及其附件概不退还。
申报者(签章):
2022年月 日
一、课题基本情况
| 课题名称 | |||||||||||||
| 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称 | 学历 | |||||||||||
| 工作单位 | |||||||||||||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手机: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职称 | 研究专长 | 工作单位 | ||||||||
| 主 要参加者 情况 | |||||||||||||
二、课题设计论证
|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 |
| (二)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切入点、主要问题、重要观点等) |
| (三)研究方法、手段、途径等 |
三、课题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已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
| 成果名称 | 作者 | 成果形式 |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四、预期研究成果
| 序号 | 完成时间 | 最终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预计字数 | 承担人 |
五、经费预算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经 费 预 算 | 金额(元) | |
| 合 计 | ||||
| 其他经费来源 | ||||
| 经费管理单位及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地址、邮编 | ||||
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 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
| (单位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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