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石浦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附属设备及电脑、家具等动产(变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2月14日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日10时开始(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7/0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1、坐落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石浦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1)土地使用权证号:温国用(2012)第2-29528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474.96平方米,地类(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52年3月8日;(2)未登记建筑物面积:约38111.21平方米(其中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建筑面积合计37711.21平方米,临时管理房约400平方米)。
2、变压器及配电设备、空调、电脑、床、办公桌、立柜、茶几等,详见《汇联大厦评估明细表》
特别说明: 1、涉案地上建筑物的施工方系乐清市白象建筑工程公司,建设施工的相关资料,由买受人自行与该公司进行对接处理,本院不负责提供。
2、未进行产权登记建筑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续不动产登记,可以参照本院收到的复函,详见温资规登函【2021】130号《复函》。
3、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详见温浙科规建【2021】55号《关于汇联大厦项目的回复函》;关于变更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详见《关于温州汇联发展有限公司石浦村建筑相关事宜的复函》。以上附件仅供买受人参考,具体审批以现场办理回复为准。
4、根据《龙湾区总部经济园原不锈钢市场地块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协议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012011A21034)的合同要求:自项目竣工备案的次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该地块上的项目每年缴纳税收不低于600元/平方米。三年连续完成税收要求的,允许按照拍卖成交时点买受方股东股权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权,其中最小股东股权比例不得小于4.15%、股东数量不得超过16个,分割后2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5、竞买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该宗地以后以司法拍卖成交日为起点,给与20个月的延期建设期限,原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涉及的违约责任由责任主体本院被执行人汇联公司承担,具体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咨询。
6、坐落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石浦村的温州汇联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15695万元(含地上建筑物需要缴纳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全部缴纳。地下单独计入容积率指标建筑面积(按中标楼面价计算收取)及非兼容机动车库(按市场评估价收取)的地价款在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时一并收取,具体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咨询。
7、上述备注中提及的材料已上传,竞买人自行下载查阅。
8、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
变卖价:12737.84万元,保证金(违约处罚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本标的现场看样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10时10分至10时40分。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需看样的竞买人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电话:0577-88301010。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被执行人应缴纳的所有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5)。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7-865560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7-569805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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