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忻湖路延伸北侧A、B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长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29日 |
发布时间:2022-01-29 03: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兴县忻湖路延伸北侧A、B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的长兴县忻湖路延伸北侧A、B地块项目经长兴县发改局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111-330522-04-01-257635),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10.69亿元。项目业主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商品房开发项目,用地面积12469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500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9637.6平方米。
项目地点:长兴县忻湖路延伸北侧A、B地块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长兴县忻湖路延伸北侧A、B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如有扩初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含售楼部、样板房、景观绿化及河道驳岸等工程)、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
①设计范围:包括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如有扩初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幕墙、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净水系统、供水、供电、天然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室外附属配套(含驳岸、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喷泉系统、游泳池系统等)、VI设计、导视设计、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样板房、售楼部、公共部位的精装修设计及河道驳岸等)。
②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包括基坑监测)、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含地下室综合管线排布BIM)、市政配套、亮化、地下室、人防、智能化、外立面工程、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设备安装、工艺样板房工程、实体样板房及景观样板房工程等内容;②红线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河道驳岸及景观绿化等工程、售楼部改建工程及内部样板房改建等内容;③包括本工程内桩基检测、实体检测等所有相关检测;④相关设备购置等内容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计划工期:10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50日历天,施工工期 102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取得湖州市“优质结构奖”[包括地下室和地上部分(地上部分面积不得少于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的30%)]和“浙江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主要负责人应有岗位说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二)投标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EPC总承包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4、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EPC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选择“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01日9:00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六、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1号10楼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 2598 号交投大厦 A 座 1401 室
邮 编:313100 邮 编:313100
联系人:郑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2-6513006 电 话:0572-6533631
传 真:0572-6513006 传 真:0572-653363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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