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大道(秋实路-横街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29日 |
发布时间:2022-01-2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鄞县大道(秋实路-横街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06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县大道(秋实路-横街南路)改造工程已由海发改投〔202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4-330203-04-01-999744,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安费的40%由市级承担,其余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古林、横街,西起横街南路,东至秋实路。Ⅰ标段为K0+000-K2+640;II标段为K2+640-K4+840。
建设规模:Ⅰ标段景观绿化面积约79282m2;II标段景观绿化面积约85205m2
招标控制价:Ⅰ标段2389.6061万元;II标段2602.4953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鄞县大道(秋实路-横街南路)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每个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相应标段招标控制价 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证明资料确认: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共2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5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6 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而造成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7.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 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项目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扫描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nbggzy.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 系 人:高艳圆、丁静
电 话:0574-87117806、0574-87450825
招标代理单位: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李红丽、孙碧君、周玉琪
电话:0574-87686684
传真:0574-8768677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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