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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大西村工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西湖区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3月01日10时至2022年03月0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大西村工业房地产。

(一)标的物范围

标的物为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大西村的工业房地产,东至村道、南至支路、西至农居、北至农居。包括有证房屋建筑面积17240.4平方米,无证房屋测绘建筑面积5365.16平方米,简易房测绘建筑面积558.58平方米,棚1835.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9531.8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2年09月28日。标的物范围包含房屋、土地以及标的物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套附属构筑物、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生产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物等、产权人合法享用的相关权益的价值,但不包含不影响标的物正常使用的、可移动搬迁的设施、设备、相关债权债务和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

(二)标的物权益状况

1. 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杭萧国用(2011)第3300019号,坐落于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大西村,所在宗地东至村道、南至支路、西至农居、北至农居。标的物登记权利人为XX有限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531.81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52年09月28日,至价值时点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为30.73年。宗地上建有五幢有证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建筑总面积17240.4平方米,有证建筑容积率为0.58。另有四幢无证建筑物、五幢简易房和多幢钢棚。宗地形状规则四边形,地势较平坦,地质较好,实际开发程度达外围“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内部“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场地平整)在利用。

2. 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的物为坐落于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大西村工业房地产,宗地上建有五幢有证钢砼结构建筑物,建筑总面积17240.4平方米,另有四幢无证建筑物、五幢简易房和多幢钢棚,具体情况如下表3-1:

表3-1 建筑物及附属物现场查勘表

幢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物名称

建成

年代

总层数

建筑面积(m2)

勘查现状

1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7号

车间

2003

1-5/5F

7132.67

主体五层,局部一层、二层、三层,钢混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外装卷闸门。设计用途非住宅,实际用途为生产车间。大开间格局,1-5层层高分别为6米、3.2米、5.6米、4.2米、7.4米。一层水磨石地面、二层和四层自流平地面、三层和五层水泥地面。水电齐全,卫生间分层设置,条形便池。建筑物维修保养较好。三层屋顶建有10?20米彩钢房,即17幢,详见无证建筑物勘察表。

2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1号

锅炉房

2003

1/1F

162.06

一层钢混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窗、铁门。设计用途非住宅,原用途为锅炉房,现空置。大开间格局,层高6米。水电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3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3号

空压站

2003

1/1F

1117.34

一层钢混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卷闸门。设计用途非住宅,实际用途为空压站。大开间格局,柱距5?4.5米,层高5.9米。水电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4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5号

仓库

2003

1/1F

3998.16

一层钢混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卷闸门。设计用途非住宅,实际用途为仓库。双坡钢筋混凝土屋面,大开间双跨格局,每跨25米,柱距6米,檐高8米。水电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5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6号

仓库

2003

1/1F

4830.17

一层钢混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卷闸门。设计用途非住宅,实际用途为仓库。双坡钢筋混凝土屋面,大开间三跨格局,每跨25米,柱距6米,檐高8米。水电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小计

 

 

 

 

17240.40

 

6幢

 

传达室、仓库

 

1F

38.00

一层钢混结构,现作传达室和仓库,外墙涂料,铝合金窗,木门,地砖地面,层高3.2米,通电,维修保养较好。

9幢

 

办公

 

1F

696.00

一层钢混结构,现作办公用房,外墙涂料粉刷,铝合金窗,内部玻璃分隔成多间办公室,石膏板吊顶,乳胶漆墙面,地砖地面,水电设施齐全,维修保养较好。

11幢

 

仓库/宿舍楼

 

3F

1852.50

三层钢混结构,现一层作仓库,二三层为宿舍楼。外墙涂料粉刷,铝合金窗。一层大开间格局,二三层内廊格局,1-3层层高分别为4.4米、2.85米、2.85米。室内一层毛坯状,二三层地砖地面,石膏板吊顶,乳胶漆墙面。卫生间分层设置,维修保养较好。

16幢

 

车间、仓库

 

2F

2778.66

二层钢混结构,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外装卷闸门,现作车间和仓库。大开间格局,1-2层层高分别为6米、4.2米。一层水磨石地面、二层毛坯,水电齐全,维修保养较好。

小计

 

 

 

 

5365.16

 

7幢

 

(仓库)

 

1F

60.30

简易房,彩钢板顶和彩钢板墙体

17幢

 

(仓库)

 

1F

200.00

彩钢房,彩钢顶,一方借相邻建筑物墙体,其余三方彩钢板墙体,位于1幢4层平台 。

18幢

 

(仓库)

 

1F

15.20

简易房,卷闸门,彩钢顶,四周实体砖墙,其中一方借墙为围墙。

19幢

 

(仓库)

 

1F

55.08

简易房,无门,彩钢顶,四周实体砖墙,其中两方借墙,一方为围墙,另一方为相邻建筑物墙体。

21幢

 

(仓库)

 

1F

228.00

简易房,彩钢顶和四周彩钢板墙体。

小计

 

 

 

 

558.58

 

8幢

 

钢棚(车棚)

 

——

301.50

钢棚(车棚)

10幢

 

钢棚(车棚)

 

——

40.60

钢棚(车棚)

12幢

 

钢棚(车棚)

 

——

38.40

钢棚(车棚)

13幢

 

钢棚(其他)

 

——

562.80

钢棚(其他)

14幢

 

钢棚(其他)

 

——

593.97

钢棚(其他)

15幢

 

钢棚(其他)

 

——

10.50

钢棚(其他)

20幢

 

钢棚(其他)

 

——

287.88

钢棚(其他)

小计

 

 

 

 

1835.65

 

建筑物承重构建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使用正常,维护保养较好。

(三)标的物权益状况

1.建筑物权益状况

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表3-2:

表3-2 标的物建筑物权益状况

幢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物名称

建成

年代

总层数

建筑面积(m2)

结构

设计

用途

1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7号

车间

2003

1-5/5F

7132.67

钢混结构

非住宅

2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1号

锅炉房

2003

1/1F

162.06

钢混结构

非住宅

3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3号

空压站

2003

1/1F

1117.34

钢混结构

非住宅

4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5号

仓库

2003

1/1F

3998.16

钢混结构

非住宅

5幢

杭房权证萧字第00096566号

仓库

2003

1/1F

4830.17

钢混结构

非住宅

小计

 

 

 

 

17240.40

 

 

2.土地权益状况

表3-3 标的物土地权益状况

不动产坐落

萧山区党湾镇大西村

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面积

29531.81m2

使用期限

至2052年09月28日

查封抵押情况

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宗地号

330109033005GB00128

不动产状况

权利人

XX有限公司

权证号(证明号)

杭萧国用(2011)第3300019号

权利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

出让

共有情况

——

登记日期

——

权利状态

现状

转移/注销时间

——

附记

2011-12-06:原使用期限至2022年9月28日止,现经萧土征字(2011)国出第336号批准,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其使用期限延长至2052年9月28日止.原土地证号杭萧国用(2010)第3300013号已注销,现证号为:杭萧国用(2011)第3300019号.

抵押状况

无

3.他项权利情况

抵押状况: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利;

查封状况:标的物存在查封状况。

4.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浙0109民初19813号),标的物欠缴土地出让金531.576万元及其违约金,该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从财产处置价款中扣除,故评估价未扣减土地出让金欠缴税金及违约金。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5896.15万元,起拍价:4128万元,保证金:82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 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2768879。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房产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余杭中心管理科,地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未来科技城市民之家,咨询电话:0571-88602959。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住房属地为临平区:临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服务中心,地址:临平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B区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

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5.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6.标的物现由第三人占有使用。其承诺拍卖成交后自觉腾空房屋并交付,若届时不自觉交房,法院将强制腾空,完成该程序需要一定时间;

7.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无证建筑不能过户的风险和将来可能面临被相关部门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10.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02月23日10时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400-883-1966。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 6527 9951 3936 311)。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232 6527 9951 3936 31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

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87393387或189690043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83-1966/0571-87393449(中瑞信法服)

0571-87393414(陆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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