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念亩头组团一期二期)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AEF块项目(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10日 |
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念亩头组团一期二期)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AEF块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初设【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城南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城南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念亩头村。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6380.4㎡,总建筑面积70485.54㎡(其中地上计容面积49987.81㎡,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925.58㎡,地下建筑面积17572.15㎡),建筑包含20幢多层住宅建筑、1幢配套用房、1幢公共配电房和1幢燃气调压站。
招标控制价: 28910.22 万元【其中设计费 100 万元,工程费用 28810.22 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材料采购、桩基、土建、安装、幕墙、装修、场外工程等施工内容、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保修服务(含绿化养护)等内容。
设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幕墙、装修、场外、交通设施、标识标线(牌)系统、装配式施工图深化设计咨询服务等,配合相关专项技术评估、论证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内容。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若有新增加的任何项目设计,设计费用也不再增加。
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场地准备,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场地恢复、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 工程类别:/。
2.5计划工期: 110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具体工期须符合招标人及工程整体建设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设计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承担设计任务单位在职职工。
②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承担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施工负责人更换的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2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施工企业)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企业)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成员单位需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如联合体成员为2家时(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如联合体成员为3家时(2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除牵头人,另一家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若联合体成员为3家时,即只允许2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不允许1家施工单位和2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 月 11 日 8:30 时至 2022年 1 月 17 日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单位的,由牵头人缴纳):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 2 月 6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72985。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203532。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2 月 10 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南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 地 址:绍兴市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1幢15楼
联系人: 赵宇菲 联 系 人: 何汇丰
电话: 13735298287 电 话:0575-88126631/13567210345
招标人: 绍兴市城南城中村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念亩头组团一期二期)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AEF块项目(EPC)总承包2022.1.10-2DING.docx招标公告.pdf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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