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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瑶琳未来社区实施单元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招标采购正文
象山县瑶琳未来社区实施单元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30 16:09: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1GC02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瑶琳未来社区实施单元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111-330225-04-01-6977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地处象山中心城区,规划单元为 104 公顷,实施单元为 27 公顷。实施单元北临象山港路,西临新丰路,南临丹阳路,东侧来薰路,内部支路含东西向丹南路。

2.2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单元内包括新峰小区、丹阳小区、新佳苑、金丰花园、瑶琳小区改造提升。包括建筑单体:①在新峰小区内新建智慧仓(一层,建筑面积 180 ㎡,内含志愿服务中心及无人智慧仓);②在新峰小区内新建一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200 ㎡);③在丹阳小区内新建微客厅(两层,建筑面积 600 ㎡,内含志愿服务中心,无人智慧仓以及微客厅)。

2.3项目概算总投资:9113.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709.09万元(包括数字化和展示工程530万元);其他费799.52万元;预备费420.08万元;建设期利息185.26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建安工程费7179.09万元(不包括数字化和展示工程53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63.85万元。

2.4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建设规模。包括①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②建安工程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③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3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施工单位)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1.5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 2021 年 10、11、12其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 2021 年 10、11、12其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 2021 年 10、11、12其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2.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 号)文件执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 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7〕2058 号)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也可以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是指:投标人及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投标人及其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单独设置的,根据其注册执业资格对应以上平台录入。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 30日至 2022年1月7日17 时 00 分登陆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2年1月7日17 时 0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 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 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董旭(13685869928),张晶晶(13857414931)。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 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年1月19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的压缩包,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工程建设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电子平台。压缩包加密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分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压缩包的操作方法》(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开标当天,招标代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工程建设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电子平台下载各投标单位递交的压缩包投标文件,同时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15分钟内发布解密压缩包的密码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68572382,周工)。代理机构现场解密,出现解密问题的电话联系投标单位确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 系 人:黎明

电 话:1373844481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新丰路165号3楼

联 系 人:周洁程超凡

电话:18268572382 18069853063

电子邮箱:1621946176@qq.com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bidding.ningbo.gov.cn/gcjszbgg/8838559.j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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