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垃圾收集清运项目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宁海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宁海县梅林街道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中纬甬招【2021】NH06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海县梅林街道垃圾收集清运项目用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止
五、服务内容、期限及最高限价:
子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年度最高限价 |
一 | 宁海县梅林街道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 2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 | 232.7806万元 | 116.3903万元/年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注:以上材料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获取采购文件。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供应商应于2021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 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1年月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3、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1年月日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月日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大门(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 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637145979@qq.com
6、 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7、 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8、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9、 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0、 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一、 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74-59956266
采购代理机构: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吴滢
联系电话:0574-56354280
监管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附:中标服务费帐号:
账户名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385020100100158867
附件信息:
183.2 KB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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