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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数字经开区”应用系统(一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数字经开区”应用系统(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321049-1

项目名称: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数字经开区”应用系统(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1415000

最高限价(元):141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数字经开区”应用系统(一期)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41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数字经开区”应用系统(一期)项目,具体详见第六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软硬件系统需求及部署情况分析,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制;(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整体建设,并通过测试、初验及试运行;(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最终调试,通过系统试运行,提交相关文档和代码,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516室收件人:蒋鹏程 联系方式:0574-55019746,13967890619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文件接收处(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650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51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蒋鹏程、陈钢峰

项目联系方式:0574-55019746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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