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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佳园拆迁安置小区(未建部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泰和佳园拆迁安置小区(未建部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邗发改投(2020)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和佳园拆迁安置小区(未建部分)工程屋面太阳能采购及安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泰和佳园拆迁安置小区。
2.1.2建设规模:太阳能热水器合计 264台。采用屋顶一体式,管道预留入户,十三~十八层住户,每户采用燃气热水器作为备用热源。本楼最高热水用水量15.12m3/d。
2.1.3招标总控制价:54.33万元。
2.1.4交货期:
采购与安装总工期:30日历天。
其中:供货周期:中标后且收到招标人发出排产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安装调试周期:具备安装条件且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之日起20 日历天内(每幢住宅楼安装工期≤5天)完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订单以及施工进度要求供货,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2.2招标范围:(1)完成泰和佳园拆迁安置小区(未建部分)工程屋面太阳能设计(需结合现场已预留及已设计界面)、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服务等,共264台屋面太阳能。(具体货物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
(2)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提供包括屋面布置设计费、安装所需预埋件、运行、培训和维保等相关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投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江苏省《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08-201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3)屋面太阳能厂家排产前需核对土建图纸与现场土建施工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供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A、太阳能生产、制造企业营业执照;
B、3C认证证书;
C、扬州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证书;
D、销售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除需提供上述A-C条资料外另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授权证明中应明确由生产厂家负责现场安装并提供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
(上述证书如超出有效期正办理年检,可以出具年检单位提供证明)。
(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能够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2021年11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
(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
4.3招标文件售价255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月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邮编: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李斌
电话:
电话: 0514-87116778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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