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QA21186)宁波杭州湾新区通用机场新建工程取证阶段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3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通用机场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0252-56-02-119544,招标人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取证阶段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大道南,兴慈大道西。
项目规模:宁波杭州湾新区通用机场为A1类通用机场,飞行区指标为2B。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条800米×30米跑道,2条长202米的垂直联络道,331米×120米站坪;1座航管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2座各2600平方米的机库,1035.6平方米的消防站及特种车库,960平方米的能源中心;配套新建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用房以及供水、供电、供油等设施;购置各类车辆8辆。
标段划分:1个。
本项目金额:665万元。
3.招标范围及内容:
(1)完成编制机场运行使用手册(管制、气象、通信等)、机场细则、应急救援预案、机场周边净空控制规划报告、机场残损航空器搬运方案,配合甲方与局方抽查验收直至机场颁证;
(2)配合完成机场电台专用频率申请、机场竣工无线电检测、机场电台执照的申请及获取,相关人员设备资质获得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结果;
(3)联合各单位完成机场取证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整改,完成局方验收整改、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
(4)协助甲方召开军民航空域协调会,并完成会纪要;协调签署机场军民航管制协议:协调军、民航航管单位,确定机场管制空域,确定进离场航线、确定飞行计划申报及情况通报流程,确定飞行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流程,申请机场电台专用频率,协调各有关单位就以上各项内容签订管制协议;
(5)机场准备手续完毕需要进行行业验收工作,协调民航局对机场相关专业手册、文件、机场运行审查并配合整改(包括手册修改、整等工作),直至通过民航局验收;
(6)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验收依据要求综合考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机场周边净空控制规划报告,机场竣工验收前完成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机场运行手册、机场残损航空器搬运方案,剩余工作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完成。
质量要求:完成取证及满足招标人需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投标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民航专业;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4 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5.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6.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6.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6.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整。
7.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1186)。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72770967319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1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1月11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1日(含)前。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14日9时30分。
8.2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8.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9.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9.4疫情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通用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516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人:蒋工、段工
电话:0574-63098146 电话:0574-55019746,13967890619
传真:/ 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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