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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山大厦5套房产及5个车位整体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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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嘉兴中山大厦5套房产及5个车位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GR2021ZJ1000664-2
挂牌价格 689.301 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1-12-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29
交易机构 联系人:秦先生 | 联系电话:0571-87710241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嘉兴中山大厦5套房产及5个车位整体转让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发布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价格含增值税,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5、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6、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汪先生, 057187809186。8、本次转让标的为5套房产与5个车位整体打包转让,其中5个车位未办理相关权证,已获取地下停车泊位使用权转移协议。9、本项目为5套房产与5个车位整体打包转让,如有溢价,则按照附件清单中对应各套房产评估价同比例溢价。10、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长城大厦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36138F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价款支付方式 a.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b.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如确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根据贷款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和要求,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付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30%)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受让方报名时提交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其余按揭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延期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上浮10%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延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若受让方选择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则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其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人民币 77 万元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为房产、车位整体转让,其中车位均未办理相关权证,已获取地下停车泊位使用权转移协议。 3.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408室与409室产权证与实际户型图分隔墙有错误,房产503A及房产503B产权证载为复式结构,实际为平层结构,受让方摘牌后自行咨询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实际与产证不符事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受让方负责(包括前期拖欠物业费)。受让方须在受让标的房产的同时,代转让方履行水、电、物业费及滞纳金的付款义务,即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2004~2020年)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40万元支付至物业公司。2021年物业费约计:8024元物业费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由转让方转付给物业公司。其他交付前相应的水费、电费及物业维修电梯改造费等(如有)均由受让方承担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9.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物业费与滞纳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10.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11.标的车位无产权,只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与所购商品房同步。使用期满后,受让方可继续使用该车位,无需向转让方再支付租赁费。受让方应悉知地下室车位产权情况,属不可抗力,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办理产权证及其他任何产权证书。5个车位号,交付时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政府限购、贷款等购房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77.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其他

    5个车位位于综合楼地下停车场,车位号是3-7号。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资产清单.jpg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秦先生 电话 0571-87710241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qzh@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汪狄强 电话 18357031789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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