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龙港城发市政综合养护基地项目经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龙审投〔202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总投资约16006万元,工程建安费约7100万元,工期为330日历天(沥青拌和设备基础在开工后45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龙港市世纪大道与物流大道交叉口。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23333.73 ㎡,总建筑面积 51380.7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135.54 ㎡,地下建筑面积 245.21 ㎡。容积率 2.19,建筑密度 49.96 %。本次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辅助用房、门卫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和(2):
(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提供。
3.4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3、温州市三级资质企业以温州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公告》(查询网址http://zjj.wenzhou.gov.cn/col/col1229463196/index.html)为准,被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其投标无效。4、温州市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温州市外浙江省内企业以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网址:http://223.4.65.131:8080/)“企业信息”-“注册人员”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否则其投标无效。5、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建筑工程企业”-“注册人员”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时间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5.4 答疑时间:2021年 月 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3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泽星
联系电话:15258750172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振丙
电 话:0577-68810100
温州龙港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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