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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招标文件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更新日期:<$[信息显示时间]>begin2021-12-14 16:35:19<$[信息显示时间]>end 来源:<$[信息来源]>begin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来源]>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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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第二次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NDL2021-239

项目名称: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单位: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盖章)

代理机构: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1年12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银行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公款竞争性存放协议书(定期存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及《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DNDL2021-239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存放金额约750万元;

2、存放项目服务期限:二年;

3、中标银行数量:1家;

4、定期存款期限:一年。若招标单位在存放期间提前支取款项,中标银行不得有异议。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投标银行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的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田盛街815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四)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

5、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仅接收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工作,投标人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银行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拒绝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银行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投标银行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投标银行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人:许思佳 电话: 0572-2096136

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288号

2、代理机构: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杰 电话:0572-2708071

地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3、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纪检小组

联系电话:0572-2069947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288号

十、其他:

(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 http://jsj.huzhou.gov.cn/ )

(二)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田盛街815号一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汪飞,联系电话:0572-2708071。

第二部分 投标银行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为本项目的招标单位,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为投标银行,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公示的投标银行为中标银行,即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中标银行;

2、投标银行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3、投标银行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收费、利率是客观真实的,如果中标,同意招标单位为实施公开招标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中标相关的信息。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委托

投标银行被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四)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银行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捌仟元由中标银行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支付。投标银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银行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公款竞争性存放协议书(定期存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范例

(二)投标银行的风险

投标银行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银行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告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银行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2)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银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银行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设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银行提供人民银行对其上一年度监管评级(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银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9)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经济贡献度指标、经营状况指标、服务水平指标相应证明材料(请投标银行结合本项目评分标准进行编制);

(11)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13)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银行对上述陈述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以上资料均须按照要求完整提供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投标银行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应在封面上标注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签字的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予以确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银行负责;

4、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须按顺序统一编码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银行的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银行应以密封形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公告中所述的单位和地址,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银行承担。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银行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招标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银行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使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银行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2、投标银行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3、投标银行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五、开标与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二)回避制度

评审前,招标单位将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是否与投标银行有利益关系,如有,须申请回避。

(三)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非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四)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中标银行。评分项目及标准见评标办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五)评标程序

1、资格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银行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检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银行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银行进行询标,投标银行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银行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银行的评判;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照评定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1、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银行盖章和投标方代表签字;

(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

(3)投标银行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4)存款利率不符合人民银行现行利率管理政策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六、后续事项

(一)确定中标银行

1、招标单位将依据评标办法的原则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银行。中标结果经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招标单位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二)签订合同

1、招标单位与中标银行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作银行框架协议;

2、中标银行按照协议约定为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提供资金存放服务;

3、中标银行拖延、拒签协议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评审;

3.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银行进行询问核实;

4.计算综合评分分值;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完成评标报告。

四、投标文件评审

(一)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银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标的审查两个部分。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银行须知中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

2.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标的高于国家有关政策最高利率、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银行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银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银行放弃询问核实机会(投标银行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银行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的除外;

(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银行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银行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投标银行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3.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分值的确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中标银行。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银行综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利率、经济贡献度、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等指标,由评标委员进行综合评分。

指标

分值权重

评分内容

利率指标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大额存单)

24分

符合人民银行现行利率管理政策,承诺基准利率得4.5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每增加1个基点(BP)加0.3分,最高得24分。

活期

10分

符合人民银行现行利率管理政策,承诺基准利率得4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每增加1个基点(BP)加0.3分,最高得10分。

经济贡献度指标

纳税情况

6分

2020年度在湖州市本级(不含三县)纳税贡献情况:

2020年投标银行按照收付实现制实际缴纳的税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两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小税种(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1亿元(不含)以上的得6分,7000万(含)-1亿元(含)的得5分,5000万(含)-7000万(不含)得4分,5000万(不含)以下得3分。

(1.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投标银行需提供税收汇总表,不提供汇总表本项不得分,个人所得税不计入纳税表。)

支持三农发展

8分

2020年度贷款贡献情况(全市):

以2020年年末投标银行三农(含涉农)贷款余额为依据:

100亿元(不含)以上得8分;

80亿元(不含)-100亿元得6分;

50亿元(含)-80亿元得4分;

50亿元以下得2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人行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绿色金融

8分

以投标人2020年度湖州市绿色贷款余额为依据:

100亿元(不含)以上得8分;

80亿元(不含)-100亿元得6分;

50亿元(含)-80亿元得4分;

50亿元以下得2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人行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支持小微企业

8分

以投标人2020年度对湖州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依据。

100亿元(不含)以上得8分;

80亿元(不含)-100亿元得6分;

50亿元(含)-80亿元得4分;

50亿元以下得2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银监部门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经营状况指标

资产质量

10分

2020年末投标银行在湖机构不良贷款情况:

小于1%(含)得10分;

1%-1.2%(含)得8分;

1.2%-1.6%(含)得5分;

1.6-2%(含)得3分;

大于2%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存贷比

10分

以2020年年末投标银行存贷比为依据,存贷比在100%(含)以上得10分,存贷比在60%(含)-100% 得9.5分,存贷比在60%以下得9分。

(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监管分局提供数据为准,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银行综合实力

10分

一级资本净额1000(含)亿以上得10分;

一级资本净额500(含)-1000亿得9.5分;

一级资本净额500亿以下得9分。

(提供投标行总行发布的2020年年报资料为准,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服务水平指标

银行信息系统建设

1分

根据投标人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完善、数据安全是否有保障等情况,操作流程是否清晰、便捷,秘钥等原创操作的安全性、便捷性等进行综合评分(0.5-1分),特别突出的得满分1分。

日常服务

1分

承诺以下所有日常服务的得基本分1分,每少一项扣0.2分,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指定专人负责招标单位的存款相关服务;(2)每月初5个工作日向招标单位提供存款情况明细表;(3)协助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手续等;(4)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

承诺其他服务事项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以往提供服务履约情况

1分

根据投标银行以往提供服务履约情况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1、具有相关管理经验得0.5分;

2、类似账户服务管理提供服务的履约情况:服务全面、到位得0.5分,良好得0.3分,一般得0.1分(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网点建设

1分

根据银行2020年年底在湖州中心城区银行网点(不含自助网点)建设情况:10个(含)网点以上得1分,5个(含)-9个(含)得0.5分,4个(含)以下得0.2分。

(若投标银行为支行,则按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汇总网点数量)

(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风险保障方案

1分

根据投标人安全保障、财务稳健保障与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0.5分,措施方案全面、严谨的得1分。

投标文件

制作质量

1分

1、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0.5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每份涉及证明性质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得0.5分;有涂改、插字现象但加盖校对章的得0.2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审查通过的投标银行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5人的,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进行平均计算出各投标银行的综合评分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则直接进行平均计算出各投标银行的综合评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法)。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银行的综合评分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分值相同的,以经济贡献度指标得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分值和经济贡献度指标均相同者,以经营状况指标得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分值、经济贡献度指标和经营状况指标均相同者,以服务水平指标得分高者优先;若以上分值均相同,由招标单位现场随机抽取中标银行。

招标单位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银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标记录;

2. 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 询标澄清纪要;

4.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其他建议。

第四部分 公款竞争性存放协议书(定期存款)

存放合同将在中标银行提供的合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招标人的需求进行调整,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招标人):

住所地地址:

乙方(中标银行):

住所地地址:

为加强公款的安全管理,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定期存款的存放及资金安全、对账服务等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招标确定,甲方在乙方指定机构开立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账户,并于2021年 月 日将中标金额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或乙方指定账户。

存放金额:万元,大写(¥) 万元整;

年利率:(基准利率+ BP)

存款期限:年(开始日: 年 月 日 ,到期日 年 月 日)。

第二条 在甲方资金到达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后,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向甲方开立定期存单(或定期存款证实书)。

第三条 在服务期内,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乙方存款利率不低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并经甲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可以续存。

第四条 乙方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账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甲方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收回,按收回日提前收回部分存款的存期分段计息。除提前收回外的其他部分由乙方开具新的定期存单(或定期存款证实书),按原存款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五条 存款支取。甲方需凭加盖法人章、支票专用章的定期存单(或定期存款证实书)收回到期存款。法人章、支票专用章必须与印鉴卡上的印章一致。乙方除对甲方相关文件及预留印鉴的审查外,乙方需向甲方电话询问确认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收回。在审查无误后,乙方支付本金及利息,并划入甲方基本户。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定期存款,并取消乙方在以后年度的投标资格:

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

2.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

3.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

4.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不能及时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转回甲方基本户。

第七条 针对甲方在乙方的定期存款,乙方应保证甲方的账户资金安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进行投资理财或将存款以放贷、抵押、质押等形式借给第三方有偿使用。

第八条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乙方提供对账服务时应由其分行(市分行或总行)提供,送达对账单,以确保对账的真实和独立性。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变更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我(姓名)系(投标银行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注:须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标函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贵方为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的招标公告,授权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银行(投标银行名称)提交投标文件三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银行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投标银行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银行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银行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传真:电话:

投标银行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市分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类别

项目具体指标

承诺利率

利率

指标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大额存单)

基准利率+BP

活期

基准利率+BP

注:报价须为整数,且符合人民银行现行利率管理政策。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市分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4:

廉政承诺书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的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支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092701-14168-52-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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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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