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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滕泾村安息堂一期室内配套采购项目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一、项目编号:嘉建咨Y采(2021)9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BMC骨灰存放架单穴(A款):

W400MM×D310 MM×H300MM

2168

套

58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项目要求和设计图纸

BMC骨灰存放架单穴(B款):

W400MM×D350 MM×H300MM

176

套

2

室内装潢采购

1

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由于防疫需要,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704880764@qq.com,在报名资料发送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并注意查收回复的邮件。

3.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请在发送报名资料前先将工本费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海盐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1204090209048132141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签收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形式到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

报名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公告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无。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4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通元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301开标室(通元镇镇北路通元邮政储蓄对面),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月4日14时00分在通元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301开标室(通元镇镇北路通元邮政储蓄对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海盐县最新文件要求,嘉兴市域外来(返)海盐人员在开标当天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如有相关文件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吴陈悦;联系电话:0573-86120371

4.投诉受理地点:海盐县通元镇纪委;联系人:平马良;联系电话:1358636450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县通元镇滕泾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宋利峰

联系电话:13666741092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滕泾村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云伟

联系电话:0573-86120371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4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元镇纪委

联系人:平马良

联系电话:13586364503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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