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3日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1)浙0114执196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3日10时至2022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商业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杭州市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6.3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2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369号,登记日期:2018年4月9日;装修已部分拆除(以现状拍卖,建议实地看样),无租赁。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属人为马金龙、马龙军单独所有,终止日期:至2052年6月11日;权利负担信息: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已于2018年4月9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104万元;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费情况说明,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拖欠物业费、能耗费、水费及电费共计4844.6元。以上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欠费金额请详询相应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内容 | 税种 | 主体 | 缴纳标准 | 金额 |
出让方应负担的税费 | 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个人 | (转让收入-购置原价)×5.6% | ——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 | 1、(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 | —— | |
2、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法拍按房屋成交价格的3%核定征收 | ||||
土地增值税 | 个人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 | |
既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率征收 | —— | |||
印花税 | 个人 | 转让收入×0.05% | —— | |
承受方应负担的税费 | 契税 | 个人 | 3% | —— |
单位 | —— | |||
印花税 | 个人 | 转让收入×0.05% | —— | |
单位 | —— |
起拍价:17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其他详情:
(一)标的物范围
标的物为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06.32平方米,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和与房屋有关的土建、安装及与标的物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合理功能需要的其他功能设施,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物品。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标的物权益状况
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1-DJZX015-002358)及《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7预1414542号),标的物权利状况及分析如下:
(1)房屋权益登记状况
权证号 (证明号) |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369号 |
不动产坐落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 |
权利人 | 马金龙、马龙军 |
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106.32㎡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7.2㎡ |
使用期限 | 至2052年6月11日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无查封,无抵押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2018年4月9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共用。 |
(2)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介绍,标的物已设定抵押他项权利,至价值时点,此项抵押他项权利尚未注销,根据估价目的,本次评估未考虑抵押他项权利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其他特殊情况
根据估价人员查询获取的资料获知,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已被查封,根据估价目的,故本次评估不考虑查封对标的物市场价值的影响,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标的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物状况:标的物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底商,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5层,建成于2016年,约九成新。外墙为干挂石材,整体保养较好。
◆标的物房屋状况:
标的物为该二十五层钢混结构建筑物之第1至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06.32平方米。,门面朝北,临元成·尚街特色生活商业街区内街,1层门面宽约3米,进深约9米,室内1层层高4.2米,内设一简易楼梯通达至2层,2层室内层高3.59米,室内地面为地砖,墙面部分为水泥抹平,厨房及卫生间部分为墙砖,部分顶部吊顶已破损。室内通风、采光情况较好,已预留水、电等线路端口,房屋总体使用与保养状况一般。
◆标的物利用现状: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已空置,特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2)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坐落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所在宗地东临思永巷,南临支路,西临元成路,北至金乔街,地块呈较规则形状,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土壤无污染,环境质量较好,地质坚实,承载力适于建筑,地下水水质未发现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
标的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马金龙、马龙军,权利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终止日期均为2052年6月11日。至价值时点,该宗地外达到“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内达到“六通一平” (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3、区域状况描述与分析
区位状况主要包括位置状况、交通状况、环境状况、公共配套状况等,本次主要分析如下:
位置状况 | 坐落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元成时代中心4幢商铺4号 |
方位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金乔街与元成路交叉口东南角 | |
临路状况 | 所在宗地东临思永巷,南临支路,西临元成路,北至金乔街 | |
距离 | 估价对象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距福雷德广场直线距离约1.1公里 | |
朝向 | 门面朝北 | |
楼层 | 总楼层25层,估价对象位于1-2层 | |
交通状况 | 道路 | 所在宗地东临思永巷,南临支路,西临元成路,北至金乔街,道路通达度较好 |
公共交通 | 附近设“元成路松乔街口”、“锦阳人力”等公交站点,有3123路内环、3123路外环,3114路等公交车通行;距1号线“文泽路”地铁站直线距离约2公里,公交便捷程度一般。 | |
交通管制 | 区域限时交通管制 | |
停车便利度 | 区域内设有地下停车场,停车便利程度较好 | |
环境状况 | 自然环境 | 自然环境一般 |
人文环境 | 临近下沙大学城,人文环境较好 | |
公共配套状况 | 基础设施 | 宗地外“六通”,已完成开发建设 |
公共服务设施 | 周边有星禾时代影城、维也纳国际酒店、华联超市、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福雷德广场、高教西公园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 |
区位状况 | 估价对象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钱塘区),为商业街内铺,周边商业氛围一般,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区位状况一般。 | |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浙江嘉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嘉评房字(2021)第Q2111186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2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2年1月24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6232800800016309344
(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法院一楼大厅财务窗口刷卡支付,切勿使用支付宝转账)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722296、13757165943。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张听,联系方式:0571-85061131、15858178406。
3、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应雯杰,联系方式:13858001805、18658807707。
4、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兆洪,联系方式:0571-89909059、18969082552。
5、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15158114401。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89899921监督电话:0571-89899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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