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诚生态大闸蟹养殖园A7号鱼塘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南浔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竞买公告
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南浔经济开发区东上林村新诚生态大闸蟹养殖园区内7处鱼塘5年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1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南浔经济开发区东上林村新诚生态大闸蟹养殖园区内7处鱼塘5年租赁权。详见《大闸蟹养殖园7处鱼塘5年租赁权竞价清单》。
大闸蟹养殖园7处鱼塘5年租赁权竞价清单 | |||||
序号 | 标的 | 鱼塘面积(亩) |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租赁履约保证金(元) |
1 | A1号鱼塘 | 68.5 | 138000 | 70000 | 25000 |
2 | A2号鱼塘 | 51.3 | 103000 | 50000 | 20000 |
3 | A3号鱼塘 | 61.7 | 124000 | 60000 | 25000 |
4 | A5号鱼塘 | 82.4 | 165000 | 80000 | 30000 |
5 | A6号鱼塘 | 66.6 | 134000 | 60000 | 25000 |
6 | A7号鱼塘 | 54.7 | 110000 | 50000 | 20000 |
7 | B1号鱼塘 | 486.5 | 974000 | 500000 | 200000 |
合计 | 871.7 | 1748000 | |||
二、重大事项披露:本次鱼塘租赁使用权的竞买为国有资产使用权竞价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拍。
三、租赁年限及租金增长机制:标的租赁年限均为5年,5年租金不变。
四、加价幅度:A1-A7标的为1000元或整倍数,B1号标的为5000元或整倍
数。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b)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清算至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行为的,均可参与竞买。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均以现状为准,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均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出租登记手续由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f)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先生 咨询电话:13758703296(业主方)
联系人:叶先生 咨询电话:15157257374(拍卖公司)
联系地址:湖州市东街206号双创中心产业园5楼
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竞买须知
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出租方: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产权人)
出租标的:南浔经济开发区东上林村新诚生态大闸蟹养殖园区内7处鱼塘5年租赁权。详见《大闸蟹养殖园7处鱼塘5年租赁权竞价清单》。
大闸蟹养殖园7处鱼塘5年租赁权竞价清单 | |||||
序号 | 标的 | 鱼塘面积(亩) |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租赁履约保证金(元) |
1 | A1号鱼塘 | 68.5 | 138000 | 70000 | 25000 |
2 | A2号鱼塘 | 51.3 | 103000 | 50000 | 20000 |
3 | A3号鱼塘 | 61.7 | 124000 | 60000 | 25000 |
4 | A5号鱼塘 | 82.4 | 165000 | 80000 | 30000 |
5 | A6号鱼塘 | 66.6 | 134000 | 60000 | 25000 |
6 | A7号鱼塘 | 54.7 | 110000 | 50000 | 20000 |
7 | B1号鱼塘 | 486.5 | 974000 | 500000 | 200000 |
合计 | 871.7 | 1748000 | |||
特别提醒:实际租赁面积=鱼塘面积*1.1
实际租赁面积超出鱼塘面积部分按每亩2000元收费。
2.租赁年限及租金增长机制:标的租赁年限均为5年,5年租金不变。
3.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4.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5.竞价起始价:详见上表清单;
6.参与本次竞价标的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2月30日16时前将首年租金缴入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浔支行 ,账号:19115101040059097 )。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到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在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其履行租赁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租赁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租赁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除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外,入园后出租人将实行统一管理养殖模式,买受人须按照出租方制定的园区管理制度签订相关管理协议,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内,出租人对所有买受人入园后的养殖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入园后买受人人须申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养殖所需苗种、饲料和清塘药品等养殖所需物资由出租人统一采购,买受人不得自行外购,如需采购特需物资,须经出租人同意后凭票入账。
10.买受人是租赁合同唯一的相对人,买受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方,也不得采取合伙、合作、联营、转包、分包等方式进行养殖。
11.出租人提供现有鱼塘、电力线路和管理用房等(现状)给买受人使用,不得在园区内私自搭建房屋和简易棚和占用公共面积随意堆放,如需在园区内新建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但所建房屋必须符合出租人对于园区日常管理的规定。租赁期内,(出租人现有和买受人自行架设的)电力线路的管理、维护、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如买受人需要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房屋及租赁鱼塘和电力线路改造等,改造方案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改造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出租人不给予买人任何赔偿或补偿,买受人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必须自行及时处理完毕,自建房屋必须自行及时拆除,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所有权,全部由出租人自行处置,因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2.租赁期内,出租人因建设、经营管理需要占用买受人承包的鱼塘,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买受人将占用鱼塘亩数(已交未到期)的租金退还买受人即可。退还的租金为:已交租金÷已交年限÷总亩数×占用亩数×已交未到期年限。
13.租赁期内,因养殖园区试验基地使用需要,出租人需占用部分B1号鱼塘使用,具体使用位置与面积由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与买受人约定。
14.租赁期内,如因开发区、区级或区级以上政府行为、政策、规划等变化,需要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出租人可以单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给予买受人任何赔偿或补偿,出租人退还买受人已交的未到期的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即可。
15.租赁期内,买受人必须做到合法、合规、安全生产,须为养殖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人员禁止入园开展养殖活动,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社会治安、经济纠纷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与出租人无关。一旦发生,买受人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及时妥善处理相关赔偿等事宜,出租人也可将买受人租赁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租金的剩余部分作为赔偿费用直接支付受害人。出租人支付后,买受人应及时补足约定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1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7.合格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出租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出租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8.资产租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租赁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租赁申请提交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9.本竞价须知由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州南浔新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链接:https://zc-item.taobao.com/auction.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29.574d5c45gbVTRM&id=66303491357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