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仙居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9日 |
各相关供应商:
受仙居县财政局委托,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就“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现将本次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XJCG-2021-ZJ004
(二)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三)服务范围: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纳入公务车辆管理的各类机动车辆,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四)采购内容:
公务车辆的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大修服务及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项目。以下情况的车辆维修不列入本次采购:(1)新购置的公务车辆,在厂家质保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保养;(2)县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辆;(3)公务车辆在县域外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行驶,确需就地进行维修的;(4)定点维修企业无法维修或其他特殊情况;(5)特种车辆的车体改装;(6)不属于维修范围的项目,如车辆(轮胎)装饰、汽车美容等;(7)个别修理要求较高的特种车辆,如叉车、洒水车、高空作业车等;(8)其他经认定不列入定点维修范围内的车辆维修。
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本通知下方附件2。
(五)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若因上级部门有政策变动的,财政部门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登记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4、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或二类小型车维修技术资质的综合维修企业,或者经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或二类的汽车综合维修企业。
5、综合维修企业需在仙居县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承诺满足本项目报名文件《承诺书》的各项要求。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00秒
(二)供应商申请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三)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尚未正式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信息登记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四)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内容详见报名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三、审核原则
(一)2021年12月30日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政采云平台录入审核结果。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本项目征集审核结果,经仙居县财政局确认后将在审核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仙居县人民政府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入围名单。
(四)对审核通过的维修企业,仙居县财政局联合仙居县交通局、仙居县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成立核查小组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发现不符合二类小型车维修资质或者二类汽车综合维修资质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取消该供应商入围资格。
(五)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报名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名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报名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5、报名文件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6、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均不通过);
8、报名文件中含有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交易规则
(一)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行采购;
(二)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择优确定一家定点供应商直接进行议价,也可以选择三家(含)以上定点供应商,在承诺的价格和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竞价;
(三)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实行竞价采购;
(四)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五、协议书、合同及信息维护
(一)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要求与仙居县财政局签订《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二)定点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合同。定点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合同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系统上进行电子备案。
(三)定点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信息维护,提交项目负责人、公司介绍、服务承诺和报价承诺等信息(详见操作手册),经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在网上服务市场展示。协议期内,定点供应商信息发生调整的,应及时向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经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报采购监管部门确认。
六、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管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委托单位对定点供应商网上采购活动行为、履约行为及履约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价。
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或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仙居县财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并提前终止协议。
采购人如反映定点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重点约谈定点供应商,如定点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提前终止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定点供应商应配合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技术资料、相应证明等材料。
七、淘汰增补机制
根据定点服务市场供需情况和供应商淘汰情况,仙居县财政局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增补入围供应商。
八、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仙居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7720209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财政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9372058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576-87716503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75225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财政大楼
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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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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