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9日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8)——“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固废堆放点,进一步规范现有单位、企业固废贮存场所,有效防止固废非法堆放、非法转移和违法倾倒行为的发生。
整改措施:
(一)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违规堆放、贮存、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问题,制订一处一策整治方案,按期完成整治。开展河湖“清四乱”、水库垃圾堆放排查、无违建河道创建行动,对全市河湖、水库进行不定期巡查。同时,加强固废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非法转移和违法倾倒行为的发生。
(二)督促年产生 100吨(含)以上一般工业固废和3 吨(含)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在固废、危废储存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统一纳入属地视频监控平台。2021年6月底前,要完成固废监控平台建设,并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整改完成情况:
(一)印发《江山市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固废堆场20个,已全部完成清理和整改,排查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产废单位1250家,排查出问题84个,均已完成整改。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1月19日,立案查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9件,拟处罚金额80万元,严厉打击涉危固废环境违法行为。
(二)河道“清四乱”相关工作:制定出台《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河湖“清四乱”的巡查检查,截至11月30日,共查处6起违法行为,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不断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完成57家产生100吨(含)以上一般工业固废和3吨(含)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视频监控安装,并纳入江山市智慧环保平台。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住建局(0570-4578065)
农业农村局(0570-4021358)
生态环境局(0570-4119360)
水利局(0570-4969121)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7日
articlecontent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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