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7日 |
发布时间:2021-12-07 04: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163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的代建单位,负责代建项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1〕101 号,项目代码:2011-331151-04-02-145440,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单位。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牛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北起飞雨路,南至石牛大桥,道路长约 4530 米,其中石牛大桥至枫岭街段长约 1969米、宽 33 米—34 米、双向六车道,枫岭街至绕城公路段长约 2146 米、宽 28.5 米—32.5 米、双向六车道,绕城公路至飞雨路段长约 414 米、宽 25.5 米、双向四车道。车行道路面面积约 128084 平方米,综合绿道长约 4530 米、面积约 29540平方米,雨水主管改造长约 4846 米,污水主管改造长约 442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绿道、给排水、标志标线、景观及其他附属管线工程等,本项目工程概算45775.07万元,建设工程费用约28000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的所有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设计、排水工程设计、绿化工程设计、给水工程设计、交通标志标线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路灯工程设计、智能交通工程设计、BIM设计、设计驻场服务等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勘察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电力工程、石牛路拓宽热力管道改造、弱电工程(含电信、移动、联通、华数、传输局)、自来水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收取。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路基检测、路面检测、面层检测、CCTV检测等)、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工程备案、工程移交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由此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5.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和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后,并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且不得以此影响进场准备工作。由承包人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全额缴纳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相关费用。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报审)。施工节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种资质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具有市政(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1年12月7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600818 电 话:0578-2600735
联系人:王志杰联系人:王霞财、周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三楼
电 话:0578-2522968、2571155
联系人:应芳芳、林秋丽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7日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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