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根据《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江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办法〉的通知》(江农发〔2021〕92号)精神,经有关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全市7个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符合补助条件(详见江山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拟补助资金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4023403、市农业农村局4012928、市财政局4033189。
附件:江山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拟补助资金名单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
江山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拟补助资金名单
序号 | 申报主体名称 | 秸秆利用类型 | 秸秆利用方式 | 服务面积(亩) | 拟补助资金(万元) |
1 | 江山市双塔街道路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粉碎还田 | 42.8 | 0.2140 |
2 | 江山市长台镇华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保留整草 | 307 | 1.5350 |
3 | 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保留整草 | 32.5 | 0.1625 |
4 | 江山市贺村镇大贤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粉碎还田、保留整草草 | 201.2 | 1.0060 |
5 | 江山市贺村镇山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保留整草 | 263 | 1.3150 |
6 | 江山市石门镇长山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粉碎还田、保留整草 | 260 | 1.3000 |
7 | 江山市石门镇新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会化服务 | 粉碎还田、保留整草 | 255.5 | 1.2775 |
合计 | 1362 | 6.8100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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