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编号:观2021-153)观海卫镇润泽小区3号楼室部分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受慈溪市观海卫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0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润泽小区3号楼<1-1>室部分商铺的租赁权,出租面积约248.79平方米,租期5年,5年租金底价447822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招租房屋不得用于餐饮及娱乐业。

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算。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到现场看样,联系电话:55685225,联系人:闵女士。

四、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参拍报名。并于2021年12月9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拍卖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本公司联系电话:17706600776、87869880(网络技术服务),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六、本项目由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55685117。

七、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来本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bidding.ningbo.gov.cn/cixi/查阅。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观海卫镇润泽小区3号楼<1-1>室部分商铺租赁权竞买须知

(编号:观2021-1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二、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0日9:00-11:00(延时除外)。

三、拍卖标的概况:

1、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润泽小区3号楼<1-1>室部分商铺的租赁权,出租面积约248.79平方米,租期5年(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5年租金底价447822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2、招租房屋不得用于餐饮及娱乐业。

3、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均以成交价平均计算。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四、报名办法:

1、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参拍报名。并于2021年12月9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拍卖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完成报名。

2、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五、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5、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6、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报名时提交资料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8、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其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成交款及佣金支付:

1、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按5年租金总额除以5年计算)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租赁发票由委托人按当地税务规定向买受人开具。

2、本次拍租标的,设有租房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人民币3万元,须在《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委托人账户。

3、委托人收取租金、租赁押金账户(户名:慈溪市观海卫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观城支行,账号:402676566806)。

4、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以5年租金总额的2%收取,在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七、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

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在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后,余额部分待买受人付清首年租金、租房履约保证金,并与与委托人签订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凭首年租金票据、租房押金收据、《房地产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到本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八、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首年租金、租房履约保证金后,凭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有效证件,向委托人申请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由委托人向买受人(承租方)开具租金、租房履约保证金的收款凭证。

2、委托人在收到买受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除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外)与买受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具体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买受人。

3、由委托人(出租方)向买受人(承租方)办理标的的交付手续,标的具体交接时间、移交方式等其他事项由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后附《房地产租赁合同》样本,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4、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等。

九、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租的商业用房,证载权利人由观海卫杜家桥、鸣兴、杜岙等6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按份共有,拍卖成交后,由慈溪市观海卫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并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2、本次拍租的标的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润泽小区3号楼<1-1>室的部分商铺,与相邻的商铺已作隔墙堆砌,具体租赁的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目前空置状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内部可移动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提供的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实际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补。

4、《房地产租赁合同》为5年一签,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算,租金先付后用,按年支付。

5、招租房屋不得用于餐饮及娱乐业,可经营范围内,买受人(承租人)因经营需要能否取得市场监督、税务、卫生、消防、安全、环保、医保、公安等证照或行政许可,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均不作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或行政许可,如买受人(承租方)无法办妥相关证照和许可的,与委托人(出租方)及拍卖人无涉。

6、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仅以标的之现状进行,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标的5年租金总额,房屋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为准,《房地产租赁合同》样本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房地产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房地产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房地产租赁合同》、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承诺遵守本《竞买须知》及《房地产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一、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和佣金;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 1 \* ALPHABETIC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 2 \* ALPHABETIC B.买受人不能按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按规定支付房屋租金以及租房履约保证金的,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 3 \* ALPHABETIC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四、相关附件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六、本项目由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55685117。

十七、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至本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bidding.ningbo.gov.cn/cixi/查阅。

附:1、《房地产租赁合同》(样本)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房 地 产 租 赁 合 同(样本)

甲方:慈溪市观海卫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感溪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观海卫镇润泽小区3号楼<1-1>部分商铺,面积约248.79平方米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出租标的上设置的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

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

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

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東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

文件。

第五条 租货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租赁权拍卖方式。

2、租赁期限五年,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

3、租赁价格:五年租金总额: 元(按实际拍卖成交价填写),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以五年租金总额平均计算。第一年租金计 元必须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前付清,以后每年度租金在下一年度租赁开始前一个月付清,先付后用。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4、乙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等后不计息退还。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5、租金、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直接汇入慈溪市观海卫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户。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撞自拆、搭建,不得用于餐饮及娱乐。

2、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

转借他人;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

房屋并解除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

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除、毁损,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乙方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

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沿路面的店铺招牌须按照甲方约定的统一式样和电子屏显招牌。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

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財产安全责任由乙方

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賠偿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

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未开通水电的房屋乙方须自行办理,甲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乙方

自理水、电、物业等一切与租房相关的费用。

8、租赁期间,房地产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

情形出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

退还,并不作任何补偿

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

10、乙方在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场装修。

11、租赁期满,乙方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七条 房屋交割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向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4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

次性支付违约金3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賠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3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

年 月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