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18幢1-502室住宅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下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4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0日10时至2021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18幢1-502室住宅房地产。
(一)标的物范围
标的物为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18幢1-502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28.2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9㎡。标的物范围包括:房屋、室内固定装修、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二)权益状况
根据《建德市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坐落于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18幢1-502室,相关权益状况如下:
1.房产权益
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8.21㎡,权利人:程XX,权证号: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610948号,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存量房产,共有情况:按份共有,登记日期:2012年11月21日,权利状态:现状。
2.土地权益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6.9㎡,使用期限:2010年7月10日至2072年07月09日,权利人:程XX,权证号:12012483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登记日期:2012年11月26日,权利状态:现状。
3.他项权利
根据《建德市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表明,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有抵押。抵押及查封状况如下:
抵押状况:
抵押权人:管XX,登记证明号:浙(2019)建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947号,抵押方式:一般抵押,债权数额:90万元,登记日期:2019年07月31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2019年07月31日起2020年01月30日止。
查封状况:
查封文号:(2019)浙0103民初4902号,查封机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9年09月05日起2022年09月04日止。
(三)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坐落于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18幢1-502室,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9㎡,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标的物所在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形地块,地势平缓,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地下水及土壤无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好。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及场地平整),地上已建成物业,地下管网已建设完成,地面道路已硬化、绿化。
2.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状况:标的物坐落于建德市梅城镇梅花南路18幢1-502室,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
(2)标的物状况:标的物位于第5层,建筑面积为128.21㎡,设计用途为住宅。
(3)室内布局:3室2厅1厨2卫。
(4)装修状况:室内地面:客厅、卧室铺木地板,厨卫铺设地砖;墙面:客厅(设背景墙)、卧室乳胶漆粉刷,厨卫瓷砖贴壁;顶棚:乳胶漆粉刷,厨卫吊顶。
(5)设施设备状况:配备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网络等设施设备,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6)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情况较好。
(7)维护保养情况:标的物房屋约建成于2003年,至价值时点18年,现场勘查建筑物无不均匀沉降,结构基本完好,设备基本完好,管道通畅,室内地面、墙面、门窗维护保养情况较好,室内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属基本完好房。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178.62万元,起拍价:100.0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拍卖标的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当地限购政策,是否符合限购条件。竞买人如不符合限购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3.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4.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上述所有未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现已腾空,交付本院;
6.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7.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8.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12月06日14时至14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883-1966。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 6527 9951 4312 512)。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232 6527 9951 4312 51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87393387或189690043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83-1966/0571-87393449(中瑞信法服)
0571-87393418(汪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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