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的工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东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拍卖公告
东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IYrtfz&user_id=16958114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的工业房地产
本次拍卖对象位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产权属于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本次拍卖包括: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5237平方米;有证建筑物总面积60922.39平方米,未登记建筑物面积约17504.81平方米;附属物及配套设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七幢有证建筑物及多处未登记建筑物(详见评估报告及现场实物):
①、已登记建筑物状况如下
宗地一 | |||||
序号 | 房屋产权证 | 用途 | 建筑面积(㎡) | 所处房屋具体描述 | 具体描述 |
1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4119号 | 非住宅 | 7778.57 | 共1层,混合结构,建于2005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普通抹灰。 | 内部装修:内墙普通抹灰,门为卷帘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油漆地面、部分木地板,一般工业水电,现为厂房。 |
2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4120号 | 非住宅 | 6747.09 | 共1层,混合结构,建于2005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普通抹灰。 | 内部装修:内墙普通抹灰,门为卷帘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油漆地面,一般工业水电,现为厂房。 |
3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4121号 | 非住宅 | 19949.29(附记:阁楼面积1316.26㎡) | 共5层及架空层、阁楼,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07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涂料。 | 内部装修:内墙乳胶漆,顶棚为规格板吊顶,门为全玻门、压铸防盗门、木门,窗为铝合金窗、全玻窗,地面为抛光砖、地砖、花岗岩、水泥地、不锈钢扶手,一般工业水电、卫生间按层及套设置,现1层为商业,2-5层为住宅。 |
4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2012号 | 非住宅 | 7183.37 | 共2层及夹层,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09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涂料。 | 内部装修:内墙乳胶漆、部分墙纸,顶棚为集成吊顶,门为卷帘门、压铸防盗门、全玻门,窗为铝合金窗、全玻窗,地面为油漆地面、花岗岩、不锈钢扶手,一般工业水电、卫生间按层设置,安装货梯1台,现为厂房。 |
宗地二 | |||||
5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62657号 | 非住宅 | 6747.09 | 共1层,混合结构,建于2007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普通抹灰。 | 内部装修:内墙普通抹灰,门为卷帘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油漆地面,一般工业水电,现为厂房。 |
6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62658号 | 非住宅 | 6257.88 | 共2层及夹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10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喷砂。 | 内部装修:内墙普通抹灰,门为卷帘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油漆地面,一般工业水电、卫生间按层设置,安装载重2000KG奥利达牌货梯1台,现为厂房。 |
宗地三 | |||||
7 | 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71650号 | 非住宅 | 6259.1 | 共2层及夹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07年,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涂料。 | 内部装修:内墙普通抹灰,门为卷帘门、压铸防盗门,顶棚为规格板吊顶,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油漆地面、水磨石、不锈钢扶手,一般工业水电、卫生间按层设置,安装载重2000KG奥利达牌货梯1台,现为厂房。 |
②、未登记建筑物状况如下:
宗地一 | ||||
序号 | 坐落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所处房屋具体描述 |
1 | 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 | 砖木结构 | 501.57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木门,窗为铝合金窗。 |
2 | 砖木结构 | 343.36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木门,窗为铝合金窗。 | |
3 | 混合结构 | 107.00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木门,窗为铝合金窗。 | |
4 | 混合结构 | 1413.64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木门,窗为铝合金窗。 | |
5 | 混合结构 | 59.69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木门,窗为铝合金窗。 | |
6 | 棚 | 4990.85 | 现为钢棚 | |
宗地二 | ||||
7 | 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1374.16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窗为铁窗。 |
8 | 混合结构 | 635.27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窗为铁窗。 | |
9 | 混合结构 | 111.71 | 共1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门为铁门,窗为铝合金窗。 | |
10 | 钢结构 | 344.53 | 共1层,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窗为铝合金窗。 | |
11 | 混合结构 | 2.66 | 共2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窗为铝合金窗。 | |
12 | 棚 | 1678.91 | 现为钢棚 | |
宗地三 | ||||
13 | 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 | 钢结构 | 3020.80 | 共1层,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窗为铝合金窗。 |
14 | 混合结构 | 53.14 | 共2层,外墙为普通抹灰,地面为水泥地,窗为铝合金窗。 | |
15 | 钢结构 | 2243.40 | 共1层,地面为水泥地,门为卷帘门,窗为铝合金窗。 | |
16 | 混合结构 | 35.20 | 共1层,外墙为面砖,地面为地砖,门为压铸防盗门,窗为铝合金窗。 | |
17 | 棚 | 588.92 | 现为钢棚 | |
拍卖标的中未确权建筑以现状处置,法院不负责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相关事宜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2)该不动产有三块宗地,宗地权益状况如下:
宗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5号,土地使用权人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宗地座落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44148.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4月6日。
宗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7号,土地使用权人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宗地座落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183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4月6日。
宗地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6号,土地使用权人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宗地座落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924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4月6日。
(3)附属物及配套设施:
宗地一:宗地内已水泥硬面化,铁艺围墙,250KVA变压器(含配电柜)、500KVA变压器(含配电柜)。
宗地二:宗地内已水泥硬面化,砖砌围墙,800KVA变压器(含配电柜),1000KVA变压器(含配电柜)及蓄水池。
宗地三:宗地内已水泥硬面化,铁艺围墙,绿化一般,不锈钢自动伸缩门。
有租赁,未腾空(承租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60日内腾空)!
※情况说明:
1.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坐落于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泉府的房地产,共登记三宗土地,土地证号分别为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5号、52-26号、52-27号。土地证号为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5号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44148.2平方米,宗地内登记有4幢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4121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19949.29平方米;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4120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6747.09平方米;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4119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7778.57平方米;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12012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7183.37平方米。
土地证号为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6号、52-27号两本土地证的宗地面积分别为19249.30平方米、21839.50平方米,该两本土地证所属宗地在同一厂区内,宗地之间无固定界址且共用出入通道,厂区内有三幢已登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62657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6747.0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62658号,登记的面积为6257.8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东房权证南马字第171650号,登记的建筑面积为6259.10平方米,另外该厂区内有未登记的房屋三幢。
另外土地证号为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5号的土地使用权宗地与土地证号为东阳市国用(2007)第52-26号、52-27号两本土地证的宗地之间的围墙已拆除(原房产单位平面图中显示有实体围墙)。
2.南马镇政府回函:(1)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入驻我镇机械工业功能区,当时入区时招商条件规定,将属于南马镇政府监管的泉府村土地征地补偿保障款218.82万元放置在东阳市福泰隆实业有限公司,保障该公司每年支付泉府村每年每亩1200斤粮食或相应的口粮,该公司尚欠历年粮食款110.9855万元。
(2)竞拍者竞拍后应仍然享受泉府村土地征地补偿保障款218.82万元,并与泉府村签订相关协议书,每年在9月1日前支付泉府村口粮款(粮食价格计算按照当年粮食收购价执行);
(3)对竞拍对象的要求,根据我市招商政策条件规定,对竞拍对象必须是生产性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符合我镇机械工业功能区的规定和要求。
(4)福泰隆公司厂房与泉府村厂房消防通道存在纠纷。
(5)参加竞拍对象必须是规上企业,项目建成投产后二年内达到规上企业,按照项目用地计算,每年亩产税收不低于19.71万元。
评估价:11016万元,起拍价:8494万元,保证金:1698万元,增价幅度:42万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工业用地不得转让自然人。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的企业应使用自己企业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内须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2月27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或逾期办理,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竞买成交后及土地使用过程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19版)》的规定对产业准入、投资强度、建设期限、亩均产出等项目指标进行后续监管,具体内容: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未经审批,不得另作他用;
(2)禁止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使用本工业用地,相关产业应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要求;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原出让合同和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4)准入产业要求为家具制造业(不含塑料制品、竹木制品),建设投产期限为1年,建成投产后亩产税收应达到19.71万/亩以上。竞买前请咨询东阳市南马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马律平,13967985639。
(5)如买受人未能按监管要求履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拍卖人对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竞买人条件的限制。但买受人成交后如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法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拍品的咨询,看样等一切工作均不向看样人收费,请看样人提高防范意识,谨防有人冒充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费。)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可拆移的动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出卖方承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划后直接交付税务部门。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9-86667181,联系人:应法官。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2年01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支付宝付款的第二天到账,成交确认手续需到账后方可办理):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800341508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一、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联系。联系人:李震华13505899122。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联系。联系人:郭青青0579-86898854、15024598002。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联系。联系人:徐建英0579-86222975、15727956677。
4、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联系。联系人:公司企业科:陈琳13515799549、86639753,小微企业科:许国锋15958490809、86629257,零售业务科:杜刚红 15858969577、86639752。
5、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联系。联系人:徐彬晶:86138213、13858959319。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联系。联系人:营业部联系人:卢华锋0579-86648952、13857942993,江北支行联系人:王震庭 0579-86655891、15067050070、公司部联系人刘钦园0579-86620106、13758950623。
7、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张慧萍(对公)13858953662、15958985276(政府网620276),联系人:杜云辉(对私)13588621983,办公室电话:86633245、86634350。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0日,但银行必须在成交后二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9-12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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