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时30分在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1、浙F32517中联牌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注册日期:2009年9月28日,起拍价:16.12万元。
2、浙F28202三一牌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注册日期:2012年8月27日,起拍价:37.11万元。
二、密封递价拍卖。
三、凡有意参拍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竞拍手续并缴纳拍卖保证金各10万元。
四、报名、展示、密封报价时间:2021年11月23日—29日。
五、报名地址:嘉兴市勤俭路中兴商厦1号楼609室。
六、联系电话:13567380200、13905736956
2021年11月22日
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须 知
拍卖人受委托,依法举行拍卖会,对委托的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本次拍卖会的具体规则告知如下:
(一)本次拍卖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会,具备法律效力。
(二)本次拍卖的标的为重型专项作业车二辆(详见拍卖清单)。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拍卖标的之现状及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拍卖标的物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品质,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参拍,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拍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本公司办理有关竞买手续后,方可参加拍卖活动,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公章办理,个人凭身份证办理。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
(四)本次拍卖预交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未违约的前提下,拍卖成交后冲抵部分成交价款。如果拍卖未能成交者,则在2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竞买人同时归还“竞买登记证”。
(五)本次拍卖会的展示、报名及密封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欲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在报名领取竞买资料及密封报价单后10分钟内填写完成密封报价单,将密封报价单密封(包括封口签名或盖章)交给拍卖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时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
(六)本次拍卖会采取有保留价的密封递价拍卖方式,如果竞价未达到保留价即为无效报价。达到保留价以上填写密封报价单最高价格的竞买人为买受人,拍卖人并与买受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若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次拍卖竞买人可不到现场参与拍卖,但拍卖人视上述报价人为有效竞买人,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当天到拍卖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若逾期将作违约处理。
(八)本次拍卖会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认真填写密封报价单,因字迹潦草、填写疏忽等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拍卖人将报价单作废标处理)将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对竞买人所递交的报价单作出作废标处理的决定,竞买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九)本次拍卖的标的在拍卖过程中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价格时(最高价),则采用相同价格竞买人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现场竞价最高应价者为最终买受人。如二个或二个以上最高相同价格竞买人现场均不举牌竞价或均以相同价格举牌的,则按拍卖会现场先启封最高报价单的报价人为标的最终买受人;如最高相同价格报价人均不到现场或只有一人到现场,则按现场先启封最高报价单的报价人为标的最终买受人。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另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十一)本次拍卖的标的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全额付清。款项直接支付给拍卖人,逾期作违约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的标的为不含税拍卖,如需开具标的成交价款发票,税费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十三)本次拍卖的标的买受人在付清标的全部成交价款后才能移交接收车辆。车辆将由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车辆自移交之时起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全部自负,并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车辆过户交易的一切手续(付清全部成交款7日内买受人必须过户交易完毕,否则责任自负)。同时竞买人应须在拍卖前自行向原车辆所有人、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及与车辆有关的相关部门了解和调查拍卖车辆各类规费缴纳情况、证照缺失情况及车辆违章、扣分、罚款、滞纳金、能否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等情况并须自行承担拍卖后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表明已自行全部了解拍卖车辆的各类相关信息,车辆在过户交易中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车辆年检、补检、登报声明、各类欠费、喷漆(须将车身颜色喷至与登记证登记颜色一至)、维修、保险、保险变更、停车费、扣分、罚款、滞纳金及原车辆缺证需补办的手续、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的标的车辆各项性能、指标、车况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予保证,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查看、了解与车辆相关的各项性能、指标及车况。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将车辆各项性能、指标修理达到国家规定允许车辆正常上路行驶的状态,车辆的修理、检测所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以上竞买风险,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报名参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拍卖车辆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
(十五)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如车辆在经过买受人修理后仍未能通过年检(补检)达到过户标准或车辆已超过年限无法过户的,须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车辆强制报废,参拍前请竞买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报名参拍即表明已知晓并无异议。
(十六)本次拍卖的标的车辆在拍卖成交过户交易时车辆管部门将保留原号牌,买受人须向车辆管部门重新申领换发新号牌。
(十七)本次拍卖的标的车辆在过户交易中其中需缴纳的增值税税费(即过户开票2%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缴纳(开票资料由原车辆所有人提供,但开票所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缴纳)。
(十八)本次拍卖的标的车辆成交后如涉及买受人需转籍异地的,因各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同,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并须自行承担拍卖一切责任及后果。
(十九)本次拍卖的标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标的成交价款同时需交付拍卖人车辆过户保证金人民币各2万元整。该保证金在买受人按过户交易完毕,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的前提下由拍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
(二十)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有权因故停拍、撤拍,因故停拍、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将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十一)本次拍卖会是依法经过规定的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二十二)本次拍卖的“竞买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二十三)按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如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部份由原买受人补足,同时拍卖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二十四)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它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由工商部门没收拍卖保证金。
(二十五)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与会人员均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示身份证、打开健康码、佩戴防护口罩、依次间隔有序进入会场入座,每个竞价号牌仅限2人进场。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后,即可离场。
(二十六)未尽事宜,向拍卖人垂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拍,即表明完全遵守上述各条款之规定。
本拍卖须知由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负解释。
竞买人声明:本人(单位)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拍卖须知》及其附件。经本人审慎调查后,确认拍卖标的描述与标的实际情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一致,并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本人(单位)对《拍卖须知》及其附件中的约定事项已充分理解并无异议,同意并接受上述资料中所有条款的约束。
竞买人(签名或盖章):
嘉 兴 市 东 方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拍 卖 清 单
一、 拍卖标的:
1号标的:浙F32517中联牌ZLJ5401THB125-46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混凝土泵车),注册日期:2009年9月28日,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9月,保险已过期。
起拍价:16.12万元(设有保留价)。
2号标的:浙F28202三一牌SY5419THB重型专项作业车一辆(混凝土泵车),注册日期:2012年8月27日,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8月,保险已过期。
起拍价:37.11万元(设有保留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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