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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发区2021年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I-12标-南滨花园等两个小区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开发区2021年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I-12标-南滨花园等两个小区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95.2968 万元。南滨花园和新世纪大厦的零直排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素砼砖路面拆除恢复、芝麻灰花岗岩路面拆除恢复;新建钢筋砼承插管、新建缠绕管、雨污水小方井、雨水口、隔油池,立管改造,新增零直排标识系统,保留排水管道的清淤、疏通、检测、修复等;绿化苗木种植、新建坐凳树池、入口碑等。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按招标人结合现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与李渔路交叉路口;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仅限注册地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司未存在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

3.9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信息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3.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3.8这六条要求的承诺书;

3.11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平台入库人员,是否无在建工程以开标当时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平台核查结果为准);

3.12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1年8月-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22日至 2021年 11月 26 日 17 时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 29日 14时 30分;

5.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上传;

6.3、现场开标地点: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3楼开标室;

6.4、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方金波,钉钉号fjb1526862262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内使用钉钉扫一扫下方二维码申请加入该直播群,注明单位名称)】,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6.5、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9-8915505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上发布。

7.2 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79-89155052

8、行政监管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82376493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新东方双语学校北门敏学路255号7楼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79-89003112 电话:18358930524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hk.gov.cn)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0579-83180571), 可通过账号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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