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壶源江流域大畈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浦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8日 |
发布时间:2021-11-18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浦江县壶源江流域大畈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466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壶源江流域大畈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10-330726-04-01-455472 文件批准备案,招标人为浦江县大畈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江县壶源江流域大畈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工程主要治理河道7.1公里、支流6公里,水毁修复6处,新建加固堰坝6座,新建加固堤防护岸5公里,堤顶修复7.1公里,便桥5座,生态修复,景观文化节点、亲水便民设施打造等。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及土工试验,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检测、检验和施工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等。 2.4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或验收。 2.5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不含施工阶段配套服务周期)。 2.6工程建设地点:浦江县壶源江流域大畈段。 2.7项目投资规模:估算总投资为3790万元,服务费约12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2各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勘察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1年8月、9月、10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07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 4.3 招标人将于2021年11月23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4.4 保证金信息 |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400元整。 |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1年12月07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8706757578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4990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34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1954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1年12月07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时30分。 |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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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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