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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宇晨机械制品厂所有位于永昌街道永昌赵村红店头工业用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兰溪市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宇晨机械制品厂所有位于永昌街道永昌赵村红店头工业用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8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兰溪市宇晨机械制品厂位于永昌街道永昌赵村红店头工业用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系出让土地,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2288.9平方米。未腾空,拍卖成交6个月后交付。因该地块历史遗留问题纠纷较多且复杂,竞拍前必须现场查看及向当地村委会、街道详细咨询。(详见评估报告)

二、拍卖对象概况:

1、土地登记状况

⑴拍卖对象的来源及历史沿革:宗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为出让土地。于2010年9月17日登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⑵土地使用证号:兰国用(2010)第105-3859号。

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兰溪市宇晨机械制品厂。

⑷土地坐落:永昌街道永昌赵村红店头。

⑸土地登记用途:工业用地。

⑹宗地四至:东:农田;南:兰溪外贸火腿食品有限公司、兰溪广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农田:北:农田、厂区。

⑺土地面积:2288.9平方米。

⑻土地级别:市区三级地。

⑼使用权终止日期:2058年8月28日。

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兰国用(2010)第105-3859号。

⑾登记时间:2010年9月17日。

⑿图号:暂缺。

⒀地号:105-122-0-64。

⒁土地证书编号:/。

⒂记事栏:/。

2、土地权利状况

(1)拍卖对象的土地所有权状况:在估价期日,拍卖对象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2)拍卖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状况:根据编号为兰国用(2010)第105-38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者为兰溪市宇晨机械制品厂,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

(3)土地他项权利状况:在估价期日,土地已设定抵押权。根据2021-13567号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他项权利情况如下:①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兰他项(2012)第004-646号,②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③被担保债权数额80万元,④债务履行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⑤抵押权利人: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

(4)土地使用年期:拍卖对象估价期日时为国有出让土地,终止日期至2058年8月28日止,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期为36.97年。

3、土地利用状况

⑴拍卖对象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状况:拍卖对象现建有数幢砖木、其他结构厂房及配套用房(部分危房),详见下表:

序号

房屋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

(㎡)

结构

房屋情况

1

厂房

无证

1-2/2

278.4

砖木

内外墙粉刷,瓦屋面,地砖地面,一层PVC吊顶,防盗门,铝合金窗。

2

厂房

无证

1/1

98.27

砖木

内外墙粉刷,瓦屋面,水磨石地面,防盗门、木门,木窗。

3

厕所

无证

1/1

6.88

砖混

外墙粉刷,内墙贴面砖,瓦屋面,地砖地面,木门。

4

厂房

无证

1/1

450.2

砖木

外墙毛坯、部分粉刷,内墙粉刷,瓦屋面,水泥地面,木门,木窗、部分铝合金窗。部分为危房。

5

其他

无证

1/1

501.17

其他

外墙毛坯、部分粉刷,内墙粉刷,石棉瓦屋面,水泥地面,木门,木窗、部分铝合金窗。

合计

1334.92

⑵用地面积: 2288.9平方米。

⑶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其详细基础设施情况如下:

周围道路状况:宗地临道路,待估宗地内约91平方米为道路,且道路为断头路。

供电状况: 用电由兰溪市供电所供给,供电保证率为100%。

供水状况:分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地下水源来自城市规划区内的承压水层,地表水源来自市区的600MM的自来水,城市给水网络以环状为主,辅以支网,用水保证率达到90-100%。

排水状况:排水为雨污分流方式,自成系统,呈辐射状分布,排水通畅。

通讯条件:属兰溪电信公司,电话交换方式采用程控方式,电讯条件较优;

地面平整状况:平整。

宗地土地个别条件一般,配套一般,对外交通一般。

生效判决文书:(2014)金兰商初字第00701号

起拍价:7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

特别提示:1、工业用地不得转让自然人;2、该标的经济指标、能耗指标、准入行业、环境指标、建设期限等详见发改局回函链接;3、新受让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新受让项目须通过项目预审。

拍卖人对竞买人是否符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竞买人条件的限制。买受人成交后如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过户及入园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说明:参与竞买的企业须用自己企业的淘宝账户参拍,不能直接用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自然人的个人名义参拍。如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3931109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董浩辉15058564128(工业房地产类);刘晓峰18329042499(个人房地产类);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13606792125/0579-88905136;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18157925701;王巍慧:1534589650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杨建钢18167028879.

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方志珣18857969511(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15058558160(个人房地产类)。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 0579-88920392

法官咨询电话:0579-83879351。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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