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塘街道雨污分流改造代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项目概况
洪塘街道雨污分流改造代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TZ2021CGDL
项目名称:洪塘街道雨污分流改造代管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洪塘街道雨污分流改造代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负责洪塘街道北外环以北沿街店铺雨污分流项目、孙家丽园、星健兰亭等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兴都菜场、洪塘菜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即根据采购人要求,从检测修复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相关档案整体移交、最终审计结束、设施移交等各项事宜。承担项目管理(含前期沟通、协调)、咨询、监理、造价咨询以及其他受到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完成所有工作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2)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根据以下证明资料确认:①造价咨询合同和②造价咨询报告(仅需提供造价咨询报告首页、盖章页和正文部分);或由具备以上(1)、(2)项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承担监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④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2.9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审小组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2.10 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54884826@qq.com 2.11 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2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洪塘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中路2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鲍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62585
质疑联系人: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1楼11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56144
质疑联系人:田太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983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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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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