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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建德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建德市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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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建德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受建德市市财政局委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2021-2022年度建德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现将本次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JD2021BJ-001

(二)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建德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确定2021-2022年度建德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供应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国有资产处置、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出租、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置换,资产涉讼、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或出资等方面的资产评估。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须具有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如个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建德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承担且开具发票的,仍须以总公司(总机构)名义申请。总公司(总机构)在申请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中还需提供:A.建德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具体名称;B.对建德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C.财政部门颁发的建德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7时00分00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在线报名”)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三)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附件2,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声明书

2、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专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

5、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

6、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7、其他优惠及特殊承诺(如果有)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三、审核原则

(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采购机构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均不通过);

9、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交易规则

(一)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行采购;

(二)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择优确定一家定点供应商直接进行议价,也可以择优选择三家(含)以上定点供应商,在承诺的价格和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竞价;

(三)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实行竞价采购;

(四)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五、定义

(一)“采购机构”系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受建德市财政局委托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签订协议书、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建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建德市采购办。

(四)“供应商”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按规定向采购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定点供应商”系指通过采购机构审核,且与采购机构签订协议书的供应商。

(六)“定点采购”系指采购机构将定点供应商、服务信息等内容在网上采购系统发布,由采购人在有效期内,通过网上采购系统交易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双方按本项目征集通知、供应商申请资料承诺、协议书及相互约定签订合同,定点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的采购过程。

(七)“服务”系指本项目规定的定点供应商须承担的资产评估服务。

(八)“网上采购系统”系指集“选购-签订合同-支付-监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选购平台,是通过互联网作为展示平台,搭建网上采购货架,线上订购,线下提供服务的模式。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作为网上采购系统。

(九)“议价”系指由采购人先确定需求标准,再从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进行价格商议的采购模式。

(十)“竞价”系指由采购人先确定需求标准,再从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三家(含)以上进行报价的采购模式。

(十一)“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二)“▲”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六、协议书、合同及信息维护

(一)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机构签订《2021-2022年度建德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协议书格式见附件3)

(二)定点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资产评估服务委托合同。定点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合同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系统电子备案。

(三)定点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信息维护,提交项目负责人、公司介绍、服务承诺和报价承诺等信息(详见附件1操作手册),经采购机构审核后在网上服务市场展示。协议期内,定点供应商信息发生调整的,应及时向采购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采购机构审核后报采购监管部门确认。

七、采购有效期

本次采购有效期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采购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八、采购单位适用范围

建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九、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管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对定点供应商网上采购活动行为、履约行为及履约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价。

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定点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采购机构也将提前终止协议。

采购人如反映定点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定点供应商,如定点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采购机构也将提前终止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要求,定点供应商应配合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技术资料、相应证明等材料。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地址: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

项目联系人:章玉红

联系电话:0571-64780093

传真:0571-64780072

(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建德市采购办

地址:建德市严州大道1089号

联系人 :邵菁

投诉监督电话:0571-64718168

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十一、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angzhou.gov.cn/zfcg/)“中小企业融资系统入口”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十二、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1:《操作手册》.pdf附件2: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所有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doc附件3:2021-2022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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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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