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2021-2022年度10万元以下市政绿化及建筑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五乡镇2021-2022年度10万元以下市政绿化及建筑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五乡镇2021-2022年度10万元以下市政绿化及建筑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项目规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或总维修费用约150万元的五乡镇辖区内单个项目10万元以下市政绿化及建筑零星维修工程。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总维修费用约15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招标范围:五乡镇辖区内道路、围墙、人行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维修等市政绿化及建筑工程,以及智慧城管平台案件涉及的其它零星市政维修工程施工且单个合同10万元以内(具体实施的项目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响应时间为 1 小时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要求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鄞 州 区 乡 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中(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工程交易系统中的“投标 — 缴纳保证金” 选择需缴纳项目, 点击 “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 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9日13时45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戎老师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运大厦1601
联系人: 虞工、翁工
电话:13566303621
8.备注
8.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微信群或QQ群形式,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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