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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亚帆东路延伸段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象山县亚帆东路延伸段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1-08 16:38: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 21GC06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亚帆东路延伸段改建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110-330225-04-01-39691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黄龙松兰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亚帆东路延伸段改建工程

工程地点: 爵溪街道现状瀛洲路

建设规模:本工程作为亚帆基地建设配套道路之一,起点位于公屿村北侧,接产业区万隆路,线为沿现状道路至象山港路,道路全长3.51公里;公路等级按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28m,设计速度为60KM/h。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全线设置桥梁2座、涵洞1道,市政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交站台、路灯、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牌等配套设施等(不含沥青混凝土甲供材料)。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程造价:约7707万元

工期要求:540 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 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0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 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董旭(13685869928),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5 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30日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 号),联系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朱琴琴),联系电话:15888161601。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 号)”,收件人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朱琴琴),联系电话:15888161601。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收件人确认文件是否已经达到。如不确认,后果自负。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象山港路 1199 号 18 楼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曹海涛

电 话:1362681903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1802A室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朱琴琴

电 话:0574-65979898、15888161601

传 真:0574-65979898

电子邮件:1020623184@qq.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1

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70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支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1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1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 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和公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7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拟中标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中标选候人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担任过 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2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不包括大中修)施工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公示。

项目总工

1

担任过 / 的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bidding.ningbo.gov.cn/gcjszbgg/8808313.j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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