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智慧停车”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3日 |
发布时间:2021-11-03 05: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 155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南城“智慧停车”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1〕96号,项目代码:2017-331151-04-01-593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南城经济开发区范围,涉及遂松路、龙庆路、吴垵路、飞雨路、云景路(含张村路)以及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放式停车场。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建设541个道路泊车位及1个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以及相应的后端配套平台及硬件设备(具体以设计方案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南城城区范围内541个停车泊位建设智慧停车感知系统;规划建设智慧停车运行管理监控中心,实现对智慧停车系统的监控管路、运行保障和系统维护;利用丽水市已建的停车管理平台,将本项目的前端感知系统接入到丽水市停车管理中心,以实现停车系统的智慧化管理;拟租用运营商的网络和机房,实现项目的网络接入与安全管理。
3.最高限价: 648.83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包含停车管理前端及配套设备设计、网络系统设备设计、存储系统设备设计、运营指挥中心建设设计等)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系统调试、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链路接入及一年的租赁: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力引入、100M通信链路接入、1000M通信链路接入、10G通信链路接入、机柜租赁等内容。
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等)、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档案管理、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报审,遂松路段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同时备以下资质:
1.1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
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通信或信息化专业)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2.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通信或信息化专业)职称,且该人员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
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解除合同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1年11月3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话:0578-2600759
联系人:胡巧勇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600735
联系人:徐昳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国际金贸大厦12楼
电 话:0578-2668578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日
备案单位(盖章):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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