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白洋墩洽溪村-柿树岭农村道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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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白洋墩洽溪村-柿树岭农村道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YZT-20GB-006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和县白洋墩洽溪村-柿树岭农村道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云和县白洋墩洽溪村-柿树岭农村道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2020]1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云和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云交许 [2020]2号)文批准,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和县境内,起点位于302乡道K0+255.0处,终点位于云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房,路线长约1.74千米。
全线采用浙江省地方标准《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33/T440-2015)规定的准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m,行车道宽度2×3.00m。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云和县白洋墩洽溪村-柿树岭农村道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进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及防护、圆管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交通标志标牌等工程的施工完成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完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土建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08月2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若投标人需要本项目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练建荣联系电话:0578-5520525手机:13957041505,地址:丽水市云和县新建南路538号)。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拒绝其他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函]、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 0001 4033 470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0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否则,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4招标人定于2020年09月10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不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招标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中山东路12号 地址:丽水市云和县新建南路538号
邮 编:323600邮 编:323600
联系人:吴林芳联系人:练建荣
电 话:0578-5529705电话:13957041505
招标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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