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泉溪综合治理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云和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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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泉溪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YZT-21GC-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泉溪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泉溪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云发改投【202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安排共同解决,项目法人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云和县泉溪综合治理工程位于云和县石塘镇泉溪金村至龙泉溪汇合口。工程任务以河流治理、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河道长14.2km,包括新建防汛通道2284m,新建亲水步道1354m,新建人行游步道1135m;新建堰坝4座,修复堰坝4座;新建护岸2271m等。
本工程堤防、堰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护岸、防汛通道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792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20326093.00元(其中含税暂估价477881元,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1日起,至开标前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9月24日09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开标大厅))指定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梨园路33号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联系人:王浩敏 联系人:何仪、刘玲玲
电 话:0578-5530280 电 话:0578-2028308
监督单位:云和县水利局
地址:云和县新华街110号
电话:0578-5121044
传真:0578-513202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8月31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一 | 企业 |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07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4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7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
| 7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 三 | 其他 |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至投标时在投标企业连续六个月【企业设立不足六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 4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
| 5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 (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 6 | 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6年7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个施工中标价(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为准)或单个施工签约合同价(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堤防的施工项目,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附件:| 云和县泉溪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
| 招标公告.doc |
| 招标公告.pdf |
| 施工图(景观部分).zip |
| 施工图(水工部分).zip |
| 控制价及清单.zip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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