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心湖北岸水利排涝工程II标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中心湖北岸水利排涝工程II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心湖北岸水利排涝工程II标(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0-330691-48-03-10332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 集体:/ % 私人: / % 外资:/ % 其他:100%,招标人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滨海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中心湖北岸扩湖工程以及新开河道工程两部分。本标段为河道工程包括支河十三、支河十四、支河十五。
招标估算价:约65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2.4 工程类别:水利三类 。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标段划分:/ 。
2.7 招标方式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预审或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企业在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3.3.3企业在/年/ 月/日前与/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本工程对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上述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备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7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不得低于90%,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90%;拟派其余人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5 %。
3.9本项目不接受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上述部门不良行为通报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中标人应严格执行《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绍市水利〔2020〕57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2018﹞77号)文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
3.11因时间紧、任务重,中心湖北岸水利排涝工程共分2个标段招标实施,投标人资质条件允许均可就2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中标后自动放弃余下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0月28日08:30 时至2021年11月03 日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11月20日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41816 。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218428 。
5.2已缴纳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出具的“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采用电子投标及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11月24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332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312000邮 编:312000
联 系 人:冯工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575-89181287 电 话:18258502049
招标人: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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