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QA21096)水智江(兴慈四路-水云江)及水韵江(观海四路-十一塘横江)河道工程(监理)(重招)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5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智江(兴慈四路-水云江)及水韵江(观海四路-十一塘横江)河道工程已由甬新发改投【202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通航产业园,水智江河道西起兴慈四路,东至水云江;水韵江河道北起观海四路,南至十一塘南侧。
规模:水智江河道长度为929.5米,河道宽28米,新建护岸1634.6米;水韵江河道长度为1640米,河道宽25米,新建护岸2760.3米;河床底标高为-0.37米,工程投资概算4264.99万元,工程造价约3562.4755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
质量控制目标: 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另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3监理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 3名(含总监);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无在监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须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nbxy.nbwater.gov.cn/nbxy)上公示相关信息。
(2)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公示相关信息。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5)投标人符合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要求。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为重招项目,已经参加过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须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下列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4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1096)。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71470968275
②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2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11月12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 )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2日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
7.3本项目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考评。
7.4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5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慈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 址: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南半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翁华平
电 话:0574-82375237 电 话:0574-88300715 ,135663036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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