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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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经浙发改项字【2021】31号文批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包括湖州市本级、德清段、长兴段、安吉段。长兴段包括:整治合溪新港、横山港河道26.8km,拆建桥梁21座、小型水闸19座、小型泵站47座;加高加固晓墅港堤防12.4km,拆建小型水闸17座、小型泵站29座,新建小浦闸2孔×23m。长兴段概算静态总投资约10954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概算总投资约750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湖州市长兴县,计划于36个月建成。项目业主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省级及以上资金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长兴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综合性咨询【含项目策划、开工前报批和验收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②专项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专家组定期巡查服务、水保监测(含变更)及专项验收服务、环保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移民安置(或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及专项验收服务、档案验收服务、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水利部分)、技术鉴定服务、竣工验收服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约750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或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以后到时间为准)止。 (一)投标人: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或住建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同时承担过以下(1)、(2)项工作,(1)、(2)项可以为同一业绩: (1)投标人自 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工作。注:①工程总投资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投资金额为准,合同中没有项目投资金额的,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②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③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该业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 (2)投标人自 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价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注:①工程总投资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投资金额为准,合同中没有项目投资金额的,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②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提供;③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且该业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或住建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 (4)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7)联合体投标的,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组建联合体; (8)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内容为准); 2、工程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负责人三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5、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成员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连续3个月(2021年6月、7月、8月)的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拟派人员相应参保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9:30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10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2-62253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俞工、赵工 电话:0571-86827385、86827121 电子邮箱:zjty1008@163.com 2021年10月21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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