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产权交易项目(标的二、双利路10-13、14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拱墅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3日 |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 9:00起(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名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期 (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起拍价 (元/年) | 租赁押金 (元) | 拍卖 保证金 (元) |
| 标的1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双利路10-12号(1间)局部商业房产 | 3 | 142.96 | 82000 | 16000 | 2000 |
| 标的2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双利路10-13、14号(2间)局部商业房产 | 3 | 298.04 | 175000 | 35000 | 3000 |
| 标的3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双利路10-15、16、17(3间)局部商业房产 | 3 | 443.59 | 255000 | 51000 | 4500 |
| 标的4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双利路10-20号(1间)局部商业房产 | 3 | 166.96 | 85000 | 17000 | 2500 |
| 标的5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双利路10-11号(1间)局部商业房产 | 3 | 140.96 | 72000 | 14000 | 2000 |
| 标的6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双利路10-18、19号(2间)局部商业房产 | 3 | 320.54 | 162000 | 32000 | 3500 |
注:
1.标的租金不递增。
2. 标的1、4、5装修免租期1个月;标的2、3,6装修免租期2个月。
3.标的1、4、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标的2、3、6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委托方支付租赁押金(金额详见表格)。
5.所有标的均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殡葬用品、海鲜、单身公寓,标的5、6在此基础上,不得经营餐饮、轻餐饮;标的均不得用于涉及违规、违纪、违反公序良俗原则活动和开办不对外经营会所、噪音扰民项目等业务。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 10月 21日下午 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保证金须在2021年 10月 21 日下午 16时前由竞买人转账或汇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账号:3961 7765 3185),并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联系电话:18905735177 张先生。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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