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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施工监理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施工监理[E3300000007000076008001]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标题开始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施工监理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施工监理[E3300000007000076008001]招标公告标题结束项目编号开始E3300000007000076项目编号结束日期开始2021/10/14 15:06:27日期结束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076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99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包含围垦区文学浦、东门浦、三甲河、四甲浦、城北河、环场南河、中心河(中心河、中心南河南段、中心南河北段)。具体河道治理的建设内容如下:环场南河, 河道长度734m;东门浦,河道长度1471m;文学浦,河道长度1781m;中心河(中心河、中心南河北段、中心南河南段),河道长度4018m(3段河道长度分别为1750m、959m、1309m);城北河河道长度628m;三甲河,河道长度2132m;四甲浦,河道长度1951m。,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经开区,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范围内文学浦、东门浦、三甲河、四甲浦、城北河、环场南河、中心河(中心河、中心南河南段、中心南河北段)河道的所有建筑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等工程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竣工验收期间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645天,具体监理服务期为:自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最后一项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后365日历天为止。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6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

1、具有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③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并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投标资质以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任务认定);④联合体投标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堤防等级不低于3级且监理合同总价26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注: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监理业绩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②均需提供,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提供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或者业主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绩中要求的监理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堤防等级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如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无法体现堤防等级,投标人还应补充提供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材料。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第1条修改为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7、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6少于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8、本项目在定标前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招标文件所指的行贿犯罪档案或者被列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9、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2)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总计哪里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总监理工程师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4: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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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温州市经开区金海二路瓯飞保障基地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577-88271336

 

招 标 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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