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8日 |
各有关农业主体,村经济合作社: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26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26号)、江山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终止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报告》(江农〔2020〕3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行规范,近3年无违规违纪记录,且支持政府各项工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提供路、沟渠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村经济合作社。江山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同等条件优先。 二、建设内容 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业、养殖业基地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大棚、自动化控制系统、喷滴灌设施等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农产品初级加工用房、贮藏、保鲜、加工设备设施购置。 已取得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补助标准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后的申报对象组织专家评审,并从中择优选取申报对象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补助资金比例原则上不高于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50%,村经济合作社申报实施的项目除外。 四、申报材料 1.江山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江山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简表(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建设主体近三年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5.项目建设区域现状照片; 6.项目建设内容布置示意图; 7.拟购置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型号、预估价); 8.涉及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的需提供设施用地审批材料; 9.工程设计及预算书; 10.生产经营主体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种植、养殖基地是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证明材料; 1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具备,2022年6月底前能完成验收。 申报材料需要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中心,联系人:周梦琪,联系电话:4018591。 附件:1.江山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申报书 2.江山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