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出租车服务中心部分办公用房出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GYCQ2021092200000205 | ||
| 交易项目名称 | 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出租车服务中心部分办公用房出租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 ||
| 交易类型 | 其他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1-10-08 09: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1-10-15 09:00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10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7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三楼12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94 |
| 起拍价(元/年) | 7,800 | 保证金(元) | 2,3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8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4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8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09: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5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87 |
| 起拍价(元/年) | 5,400 | 保证金(元) | 1,6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7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7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0: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1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8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8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7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三楼14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97 |
| 起拍价(元/年) | 5,400 | 保证金(元) | 1,6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1: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3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8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9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7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6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87 |
| 起拍价(元/年) | 5,400 | 保证金(元) | 1,6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0: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三楼15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97 |
| 起拍价(元/年) | 5,400 | 保证金(元) | 1,6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1: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2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8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三楼13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79 |
| 起拍价(元/年) | 7,500 | 保证金(元) | 2,2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5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标的名称 | 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11号办公室前往报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7 |
| 起拍价(元/年) | 6,000 | 保证金(元) | 1,8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5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000元/年,本次拍租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进行拍租,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办公用房,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合同》时明确;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中标后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8、该房产由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故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与受托管理单位签订。 |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富春街道民康街508号(5号渠东侧)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阳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 |
| 出让方联系人 | 孙淑英 | ||
| 联系电话 | 58920311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帐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报名须知 | 详情请登录竞价大厅 http://fycq.fuyang.gov.cn:8080 | ||
| 其他注意事项 | 根据富交纪要[2021]2号《关于出租务中心运营管理的会议纪要》,为使出租车服务中心能尽早投入运营发挥作用,解决出租车司机“三难”问题,纪要明确出租车企业管理用房使用,要求出租车企业通过国有资产拍租形式取得租赁使用权,因出租车服务中心拍租项目的特殊性,为便于规范管理,顺利完成此次竞拍,特设定相关拍租条件: 1、此次拍租只限于富阳区内出租车企业,且同时具有富阳出租车企业《营业执照》(出租车客运资质)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一家出租车企业允许中标不超过二个标的物,超过审核无效,没收保证金。 3、因出租车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区块功能性改变,办公室需局部改造,拍租成交确认后,承租人须先缴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且合同须按期签订,租金计算日按实际交付日起算,入住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逾期进驻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每个标的物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不得转租,如发现有转租情况的,出租方无条件清退承租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转租方及实际承租人均不得再行租赁本次拍租标的。 | ||
| 竞价大厅 | http://fycq.fuyang.gov.cn:8080/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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