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企业用能确权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日 |
项目概况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企业用能确权审核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Y2021-S-178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企业用能确权审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企业用能确权审核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 节能环保要求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3.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3.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把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发到664327094@qq.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确认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1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1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斗门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蒲远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8408558
质疑联系人:蒲远益
质疑联系方式:0575- 8840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传 真:0575-85127153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晓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127153
质疑联系人:张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1114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传 真:0575-85209697
联系人 :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2164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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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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